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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欲建厂 移走他人4座祖坟被判赔7万多元

2014年04月28日 09:22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因为要建厂的土地上有同社吴氏家族30余户村民的4座祖坟,会宁县会师镇村民乔某与吴氏族人之一吴某协商后,特地请来“阴阳”和“整骨匠”等,将坟中棺木迁走并准备重新安葬。4月22日记者获悉,乔某此举不仅引发了吴氏族人的集体愤怒,而且最后还被判赔吴氏族人各种损害赔偿共7万余元。

  2013年6月,乔某与吴姓族人之一吴某协商,由吴某出面将其族人安葬在乔某准备要建厂所需土地上的4座祖坟迁走,乔某给付吴某3万元补偿款。不料在迁坟过程中被吴氏其他族人发现后中止,并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抚慰金、重新安葬费等合计12.8万余元。

  受理此案后,会宁县法院承办法官去案发地进行了实地查看走访,了解风俗民情,并数次组织双方调解。虽然乔某表示自己在迁坟前多次与吴氏子孙吴某协商迁坟,还先期付给了吴某1.5万元补偿费;自己也不是盗挖,是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看了日子,请了“阴阳”和“整骨匠”。但吴氏族人仍认为,乔某此举让安葬于此百余年的祖先尸骨被无端翻出,严重侵害了其祖上的人格尊严和活着的后人们的人格尊严。由于双方积怨较深,没能达成协议。

  25日记者获悉,会宁县法院会师镇法庭审结了该起因毁损坟墓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案件,并判决被告乔某赔偿吴氏一族30余户人的丧葬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7万余元。宣判后,双方服判息诉,未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记者王万盈)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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