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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相识一个月“闪婚” 相处一年女方离家出走

2014年04月28日 10:48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0)

  4月25日,湘潭县司法局排头司法所调解了一起家庭纠纷,小俩口最终以分手结束。

  小伙一见钟情

  来自湘潭县射埠镇的吴笛一直在排头乡开挖机,每天奔波在各个工地。认识他的工友对他赞不绝口:“小吴善良、朴实、能吃苦耐劳,对工友也非常热心。”大家觉得这么好的一个小伙子没有对象,真是有些遗憾。

  不久,吴笛认识了家住排头乡的周敏,两人迅速坠入爱河。“想想那一个月,还是蛮幸福的。”吴笛回忆,“那时候,每天一有时间我就和她在一起,话工作,谈生活,聊兴趣,畅想我们的美好未来,确实很充实、惬意。”

  认识一个月后,2012年12月14日晚上,吴笛特地到易俗河买了一条金项链和一个金戒指,手捧玫瑰花跑到周敏的住处求婚,周敏高兴地接受了。

  两人相处的时间不长,对他们“闪婚”的决定,家人有些不理解。但在两人极力的劝说下,双方家长也同意了两人的婚事。2012年农历十二月初五,小俩口步入婚姻殿堂。

  妻子离家出走

  谁也没有想到,一年后,周敏竟然离家出走了,连娘家人都不知道她的去向。

  “她那天只说出去走走,可谁也没想到这一走就没回来。在我们家不愁吃不愁穿,我对她很好,为什么要出走呢?”吴笛一边叹气一边摇头。

  妻子出走后,吴笛向排头乡政府和排头司法所求助,经过一年的寻找,司法所在今年年初得知了周敏的下落。射埠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合排头司法所,组织双方调解。

  周敏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离家出走是因为我感觉我们俩在一起确实不合适,闪婚只是短暂带来了幸福,时间一长,我发现彼此的生活方式、兴趣爱好都不同,这一切都是当时闪婚惹的祸。”

  司法所工作人员反复做工作,但两人的关系反而越来越僵。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笛与周敏自愿解除婚约,周敏家一次性返还彩礼50000元,周敏自愿将金项链、金戒指退还给吴笛,从此双方不得因此事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因此事发生新的矛盾纠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湘潭晚报记者 吴珊 通讯员 郭勇)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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