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自费反腐”该谁买单

2014年04月29日 11:26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据媒体昨日报道,安徽灵璧县七旬老人汤尊自费反腐,成功扳倒9名干部后,落下了一身债务。灵璧县信访局在召开听证会后,决定让汤尊所在的向阳乡政府对其补偿4.3万元。

  清账是为了查清贪官的贪污事实,这应该是相关纪委部门的分内之事,却成了汤老汉的个人行为。其实,从一开始,在老人举报村干部贪污行为时,相关部门就应当引起重视,介入调查。让老人自己承担清账费用,这是监管者对自身责任的一种推卸行为。

  只要群众有举报,相关部门就有义务进行核实。调查取证的代价让举报人出,这是将责任倒置,让举报人承担调查成本与举报风险,不利于调动群众的监督热情,却容易让群众在监督官员时畏手畏脚。

  虽然当地乡政府最终为“自费反腐”买了单,但“自费反腐”已成事实,而事后买单这种行为,表现了对群众监督的一种怀疑与不信任。要让群众监督发挥作用,不仅不能让举报人出资调查,还需要对举报人实行保护,对各类举报进行奖励,尊重群众的监督权利,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防止反腐英雄“流血又流泪”的场景再现。(戴先任)

【编辑:李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