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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基金:善款使用都符合规定 不存在违规

2014年04月29日 13:43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深圳壹基金昨日再次就芦山地震捐赠使用情况向媒体进行详细的回应,称芦山地震善款使用都符合规定。

  4月22日,微博实名认证为“中国知名的时政思想评论类网站”的四月网发布微博,质疑李连杰贪了3亿元善款。李连杰和壹基金秘书长杨鹏在第一时间否认质疑。4月24日,壹基金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针对四月网诽谤的律师函,要求四月网澄清事实、赔礼道歉,否则将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报4月25日已做报道)

  记者在四月网微博看到,四月网早已删除质疑壹基金贪污3亿元的微博,随后在网上发布公开信,称四月网质疑壹基金贪污3亿元只是在陈述事实,并不是诽谤,同时认为壹基金除了发布律师函,还未对网友公开财务报表、存款利息等。

  针对这些质疑,壹基金昨日给出详细的回应资料。记者从资料了解到,招商银行是壹基金现金类财产保管人,双方是信托关系。记者在招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看到,截至4月22日,壹基金的账户存款余额合计4.6亿元。对于存款利息问题,招行也给出了答复,由于基金的存量资金会因募集的资金流入和项目拨付产生变动,所以存量资金的每月利息也会产生变动,故每月产生的利息也会不同,目前该笔资金2014年3月当期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905000元左右。壹基金资金支出全部在托管依法监管之内。

  四月网指出,壹基金在芦山地震中募集款物近4亿元,实际上只用了4700万元,不符合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即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壹基金回应称,根据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救灾资金使用分为“应急期”和“灾后重建”期,同时还规定要“按捐赠协议内容使用受赠财产”。这些规定,是实际救灾中许多建设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如学校、医院建设等)情况而做出的调整,即壹基金不会给未设计好、未招投标的学校拨付建设资金。(见习记者 罗莉琼)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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