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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高空撒钱完璧归赵给哄抢行为一记耳光

2014年04月29日 14:11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27日上午9点左右,一红衣中年男子爬上近100米高的泸州国窖长江大桥桥顶的拉力杆上,并有跳桥轻生的举动。随后,赶到的救援人员紧急展开营救,期间该男子两次向桥面撒下近万元百元大钞,围观市民将9600元捡起来交给了警方。上午10点半,轻生男子被消防人员救下,目前已无大碍。(本报昨日曾报道)

  又见跳楼撒钱秀。泸州男子爬上百米高大桥欲跳桥,并分两次撒钱,现场市民将钱捡起并如数交给交警。最终,男子被消防人员救下,市民捡到的9600元钱也物归原主。跳桥事件结局圆满,而热心市民帮忙捡钱的“正能量”也得到网友纷纷点赞,被称为“给哄抢货物的人一记响亮耳光”。

  这让人想起今年以来的哄抢事件:1月4日,兰州近百村民抢橘子;4月20日,福建市民哄抢酸奶,连纸箱也被抢光;4月22日,湖南市民疯抢辣椒,场面一度失控……每每有利可图,围观市民总能“及时”出现并哄抢,让人防不胜防。

  每当出现类似新闻,网上总是痛骂“道德滑坡”、“人性丑陋”,并用一系列“理论”加以解读,让人“累觉不爱”。作为围观者,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斥责哄抢者,非但于事无补,某种程度上还扩大了事件的负面效果——让人误以为国人遇此情况总会哄抢。而在这顶近乎自虐的“帽子”之下,我们似乎都有些“自惭形秽”。

  这真是市民真实的声音吗?反观泸州跳桥事件,捡钱市民的说法值得我们回味:“现场民警纷纷捡钱,市民也跟着捡,大家将钱交给民警,我也跟着交了。”“第一个人”将钱上交,大家纷纷效仿,最终汇成了满满的“正能量”。如果“第一个人”捡了钱就跑,事件结局又将如何?这值得我们深思。

  实际上,对哄抢行为简单斥责,只会伤及人们心中的善意,积极审视传播正能量才有助于社会进步。因此,在为热心市民“正能量”点赞的同时,我们每个人都有必要认真自我检视:当时换做我会怎么做,是私藏还是上交?因此,只有我们认真自我检视;媒体积极引导,传播正能量;政府加强文化建设,强化公民思想道德素养,形成人人敢做、愿做乐于助人“第一人”的良好氛围,遭遇类似事件才能让人们伸援手多过伸贼手。蒲康林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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