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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故地重偷”落网 时隔三年被同一民警抓获

2014年04月29日 14:1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咦,怎么又是你?”4月23日晚,济南高新公安分局巨野河派出所副所长梁文海抓获了一名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看上去十分面熟。原来站在梁文海面前的盗窃嫌疑人杨某,三年前因盗窃罪被他亲手抓住。

  24岁的杨某自小学毕业后就不务正业,整日上网,没有钱就偷窃。2011年因犯盗窃罪被济南高新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2012年底刑满释放后,杨某回老家呆了一段时间。

  2014年4月15日,杨某又回到济南。刚下长途车的杨某,在拥挤的公交车上便盗走了一部手机。到济南后,杨某把目标选在了巨野河,对这一片他比较熟悉,三年前他就是“栽”在这里的。在午夜或者凌晨的时候,他便在巨野河出租房附近溜达,专找锁着门的出租屋下手。由于出租房的门锁都比较简单,杨某屡屡得手。

  潜入受害人的出租房之后,杨某就寻找合适的财物,像笔记本电脑、手机、现金,不值钱的衣服、相册,甚至是女性内衣,杨某是一件不落。如果碰上受害人出租房里没有值钱的财物,杨某也绝不空手而归。4月23日凌晨,杨某潜入一出租房内,发现没有值钱的东西,就“顺”走了一件上衣。天亮之前,他又打开了另一间出租屋的门,这次他又毫无收获,不甘心空手而归的他就又抱走了床上的毯子和枕头。

  4月23日晚上11点,杨某又在寻找合适的盗窃点,高新公安分局巨野河派出所梁文海副所长带领民警孙锋、李硕巡逻时,发现一处出租屋房顶上有人鬼鬼祟祟,便将其抓获。让杨某没有想到的是,这位站在他面前的梁警官,与三年前抓住他的是同一个警察。

  据审查,4月15日到济南的杨某,在一周的时间里先后盗窃13起,曾经一次就偷了两台笔记本电脑。被抓后杨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杨某已被高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记者 吴金彪 通讯员 齐刚)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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