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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讨工程款未果 爬上塔吊边喝酒边手舞足蹈

2014年05月08日 09:10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男子坐在塔吊起重长臂顶端。

  5日上午,一名男子爬到南京八卦洲一工地数十米高的塔吊上讨要工程款,边喝酒还手舞足蹈,警方和消防将他解救后带往派出所。事情调解到6日,男子讨回了5万元工程款,但他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天。

  5日上午9点30分,八卦洲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八卦洲某公司工地民工谢某为讨要工程款,爬上离地数十米高的塔吊上。民警和特勤队员赶赴现场时,只见竖立在工地的塔吊距离地面近30米高,爬上塔吊已经坐在起重长臂顶端的一位中年男子情绪异常激动,手里正拿着一瓶刚刚打开的酒瓶,边喝边用手挥舞叫喊着,随时都有可能从高空坠落的危险。民警迅速拉起警戒线,疏散其他无关人员,利用喇叭向谢某做劝阻工作;另一方面与赶来的消防部门进行协调救人。经了解,爬塔吊的男子谢某和其他5名工友年前在八卦洲某食品厂建筑工地负责承包模板施工,当时约有5万元的工资未予支付清。谢某多次向施工方讨要未果,此次又来该工地项目部讨要工钱,并与该工地的负责人发生口角,一气之下爬上正在施工的塔吊上。随后,闻讯赶来的八卦洲街道领导及工作人员会同该公司的负责人劝导谢某,经过两个多小时劝解,中午12点左右,谢某终于答应从塔吊上下来。

  随后,民警将谢某传唤至派出所,与工地负责人协商工程款事宜,协商中,双方就工程的工作量核算发生争执,派出所民警又出面做协调工作,从白天谈到晚上,一直持续到6日的上午,双方基本上达成了协议,施工方将拖欠的5万元工程款全额支付给谢某。虽然谢某的心结得以解开,但他爬塔吊的行为也扰乱了公共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决定对他处以行政拘留5日。警方提醒,维权必须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决不可采取一些过激的方法,否则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栖文轩)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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