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25元(图)
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获悉,一季度昆明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25元,同比增长11.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6元,同比增长14.2%。
城镇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一季度昆明市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其中一季度人均工资性收入 4198元,同比增长11.1%,财产净收入2124元,同比增长23.9%,二者对昆明市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7%,其中工资性收入拉动昆明市居民收入增长7.6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支撑因素是各级政府积极促进就业,城镇从业人数稳中有升,全省在岗职工工资保持了稳定增长;居民财产收入增长主因是出租房屋面积增加和租金水平上涨,租金收入增长快。
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同比增近5成
昆明农村常住居民一季度人均工资性收入1379元,同比增长47%。“主要原因是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增加,农村外出从业人员月均务工收入增长较快。”上述负责人表示。
“转移性收入增加的原因是,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力度逐年加大,各级财政对农业的补贴增加,农村低保、养老、医疗等社保标准陆续提高,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收入增长加快。”根据一体化住户调查结果发现,同比增幅较大的是转移净收入388元,同比增长30%。
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
数据显示,一季度昆明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常住居民2.3个百分点。
“城乡收入差距在继续缩小。”上述负责人分析指出,一季度昆明市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常住居民。(记者乔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