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望公务员聘任制激发改革活力
参与互动(0)近日,浙江首批聘任制公务员走马上任吸引了众多眼球。而社会热议的重点并不仅在于“30万年薪”,更在于一纸合同能否真正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
关于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法早有明文规定,机关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近年来,全国多地陆续开展试点,几乎每次的相关报道都能引发极大关注。很显然,公众对通过此举提高公务员系统的流动性抱有很大期待,但同时也缺乏足够信心。在很多人看来,不管是什么方式,只要进入公务员序列依然意味着捧上了“铁饭碗”,进入了“保险箱”,可以享受“高福利”。而一些地方聘任制公务员几年来“零淘汰”的消息,更加重了人们的疑虑。
公务员岗位的分工和职责千差万别,但归根到底都是为人民服务,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是应然之理。如果只进不出、只升不降,难免滋生人浮于事、庸懒散奢的弊病。从这个意义上看,“聘任制”不能仅停留于试点,而应该由点及面,逐步健全完善,最终形成一整套规范而透明的选用进退机制,与之相关的考核评价体系也亟须跟上。说白了,在一些地方公务员系统本就冗员积淤、大吃空饷的条件下,聘任制一定不能沦为在原有体系之外增架搭建的“铁饭碗”,而应该对人们普遍印象中铁板一块的“体制内生存”产生倒逼效应,刺激现有公务员队伍真正“活动”起来。
激活流动性,也是引导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方面。这些年,由于社会对公务员职业“超级稳定”的普遍认知,“国考热”高烧难退。很多大学生宁肯放弃专业,也要削尖了脑袋往公务员队伍里钻。这无论是对公务员队伍建设,还是对整个社会的人才流动来说,都不完全是好事。实现公务员队伍正常的优胜劣汰、吐故纳新,让公务员岗位吸引力回归正常,对社会择业观念的影响将会十分深远。
想升官发财别当公务员,想安逸混日子也别来当公务员。国家在发展,治理能力的要求在升级,公务员体系的改革步子,也需要迈得更大一些、更快一些。(汤华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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