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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填平“横沟”还需监管到位

2014年05月09日 11:38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据媒体8日报道,河南225省道新乡市五陵村路段一下子被挖出18条“横沟”。村民称,因附近107国道改造,货车涌上此路,车速很快,事故频发,所以无奈挖路。

  好好的路被人为挖上“横沟”,看得见的挖路行为背后是看不见的权利焦虑。如果不是迫不得已,相信很多人不会干这事。《公路法》有规定,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按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就事论事而言,挖路固然不对,责令改正也符合法律规定,而导致挖路的原因却不容忽视。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因为老国道牧野大桥限高限重,导致大型超高超重货车只能借用省道。国道改造“借”省道,其面临的诸多可能性本不难预料,只要责任意识强,完全能未雨绸缪;退一步,当一起起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限速以提升安全系数;再不济,也该回应利益方的关切,加大执法执勤力度,不至于把维权者推向前台,逼他们做出“挖路维权”的违法选择。

  如此看来,监管不作为,是出现“挖路维权”的最大推手。对挖路者进行行政处罚不是根本,如何让管理者真正履职并发挥作用,才是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堂吉伟德)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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