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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专项贷款支持西安棚改 已安置回迁138个

2014年05月14日 09:03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西安碑林区东窑坊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资料图片) 。李安定 摄

  昨日,记者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办公室了解到,国家开发银行将按照“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的信贷要求,全力保障西安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融资需求,我市目前正着手统计需要融资的改造项目名单和所需资金量,此次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力度将前所未有,将完全可以满足我市所有改造项目的资金需求。

  过去7年安置回迁

  138个棚户区(城中村)

  今年,按中省要求,我市把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旧住宅区综合改造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实施棚户区改造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质量差、功能不完善、供热与供气等配套设施不健全,年久失修、安全隐患大的住房较为集中的区域。国有工矿棚户区须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由全资、控股、参股的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管理的符合上述条件的住宅区;危旧房是指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C、D类危房的住宅。

  自2007年开始实施大规模改造工作以来,全市已完成221个棚户区(城中村)的拆除工作,涉及人口17.19万户58.39万人;已有138个棚户区(城中村)完成安置回迁工作,涉及人口10.94万户41.26万人;累计完成投资613.63亿元。

  截至目前,我市今年的各项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展顺利,6月底前,力争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棚改范围内零星插建

  非棚房可一并改造

  在今年全市改造工作会议上,我市明确提出要重点做好三环沿线、绕城周边、二环内等重要城市节点城中村和连片棚户区改造,推行区域内连片开发、捆绑式改造模式,稳妥实施三环沿线6个改造项目;在主城区实施搬迁,要坚持以商业为主的规划原则,采取就近集中安置或购买安置房、异地安置等方式,提前做好规划定位。

  目前,市城改办要求各区、开发区对房屋功能不全、质量差、群众改造愿望强烈的改造项目要按程序及时申报棚户区改造;但对群众不支持、不符合棚户区改造条件,尤其是配套齐全、建成时间短、危房鉴定不属于C、D级的成套单元房则不得申报进行棚户区改造。

  对于我市棚户区改造中有部分项目就存在改造范围内有零星插建的非棚房问题,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处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非棚房,《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明确:实施改造的棚户区范围内零星插建的非棚房及少量集体土地,可以根据改造需要,与棚户区一并改造。

  绝不允许安置房

  突破规定容积率

  在回迁安置房质量上,我市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直按照城市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控制建筑容积率等各项指标,绝不因单个地块资金平衡问题就突破规定容积率。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原则上以中小户型为主,最小户型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每种户型套内建筑面积之差不低于8平方米,且每单元平层不得超过8户。此外,改造规划和方案一旦确定,各级改造部门将督促投资主体严格遵照执行,不能擅自调整容积率、楼位间距、楼层户数等指标,对违反规划和方案的项目,进行严肃查处。

  在确保群众按期回迁上,我市各改造项目普遍采取倒排工期的方法,集中力量抓建设进度,并主动与市级相关部门提前对接水、电、气、暖等市政配套工作,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实施,确保群众30个月内顺利回迁。

  被征收房屋价格

  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应当依法对被征收人的被征收房屋价值、因搬迁、临时安置产生的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给予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由经按程序选定且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在原房屋价值补偿基础上,再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 20%给予补贴。

  按照上述政策,以一套65平方米的住宅房屋为例,假定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价格为3500元/平方米的较低价计算,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其被征收住房价值为22.75万元,再按照住房价值的20%进行补贴后,这套65平方米的房屋价值补偿就是27.3万元。按西安市规定,住户在20日奖励期内搬迁的,给予每户1.5万元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每户再增加1.5万元,这套房的货币补偿款实际是30.3万元。

  公有房屋承租人

  不会净身出户

  对于处在改造范围内的公有房屋,根据《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征收公有房屋时,应当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后被征收人应当与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征收前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目前,我市针对被征收承租户实际情况,基本采用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因此,承租人可以与产权单位继续保持租住关系,不存在净身出户的可能。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将严格执行《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并将会及时向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企业有不良从业记录

  禁止参与棚改项目

  据了解,目前我市各区、开发区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棚户区改造政策严格制定了改造项目企业准入制度。参与改造的开发企业(含母公司)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及资金实力,并无不良从业记录的规定,明确了参与改造的开发企业标准。此外,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办公室将坚决打击借棚户区改造之名进行其他房地产开发、建设福利房和倒卖改造项目批件的行为,将改造的整个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对已申报批准、但不能按时开工建设的项目,督促按期开工,对极个别确实没有实力的开发商和施工企业,坚决予以清盘。

  此次国开行融资力度

  将前所未有

  据市城改办副主任任胜利介绍,5月8日,我市参加了由住建部召开的部分省市棚户区改造研讨会。会上,国家开发银行明确表示将全力保障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融资需求。按照市政府会议精神,确定西安城投集团作为棚改项目的市级融资平台,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的信贷要求,争取尽快落实专项贷款资金。市区两级棚改部门正着手统计需要融资的改造项目名单和所需资金量,列入改造工作计划和取得改造方案批复的项目均有资格申请,此次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力度将前所未有,完全可以满足我市所有改造项目的资金需求。(记者郭欣 实习生张琳月)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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