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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防汛要“未雨绸缪”

2014年05月14日 15:03 来源:大连日报 参与互动(0)

  连日来,大雨及大雨造成的灾害成了一些城市的关键词:青岛黄岛因暴雨积水导致挡土墙倒塌,压倒职工居住的板房,造成18人死亡;一场大雨,令深圳约300处道路积水,50处片区发生内涝……在我市的往年汛期,类似的场景也是依稀可见:积水没车,部分交通中断,部分道路拥堵,部分路段行路如趟河等。虽然大连还没进入到汛期,5月11日的降雨只是深圳雨量的1/10,但也给了我们一个警醒。

  大连经过大规模城市改造,老房子已经大为减少。但是,因为各种原因,还有不少老房子没有动迁,这些老房子有一个明显弊端就是:一碰到大雨就会漏雨;我市正处在城市建设的高潮期,各类施工工地面大、摊多,许多建筑工人生活在板房中,这些都是潜在的危险。因此,在雨季到来前,相关部门有必要做一次全方位的排查,拿出具体方案,以应对未来或将发生的灾难。

  每逢大雨,相关部门都会发布相应等级的预警。但我们的预警能否做得更细一些?平时也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市民懂得气象预报及防汛预警级别的信号和标志的意义。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和部门,应事前做好调查研究,对交通、供电、供水、供气、食品可能遭遇的自然灾害袭击有充分的估计,提前做好灾害突发的救援和恢复预案。

  虽然大雨导致灾难发生是“天灾”,但从城市管理角度看,不能以小概率事件的不可避免来解脱对管理者的问责。“三分建设、七分管理”,一个城市即使建设得好,如果管理跟不上,城市功能就要大打折扣。我们应该破除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各种瓶颈和交叉问题,让城市的每一个设施、每一项工作都能纳入到高效有序的管理,同时建立一套完善的问责和奖励机制,使我们的城市能够全天候安全运转。(吉存)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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