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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骑摩托追尾路边停靠车辆身亡 被认定担主责

2014年05月21日 09:1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交警作为证人出庭 邢媛媛 摄

  今年2月底的一天,关师傅(化姓)赶早班,早上五点驾驶摩托车去上班,途中撞上停歇在路边的渣土车,当场死亡。案发后,交警根据现场情况,认定关师傅负事故主责,渣土车司机担次责。近日,关师傅的家人起诉索赔时,对交警认定提出异议。昨天,该案在浦口法院开庭审理,为了解答死者家属疑惑,交警作为证人出庭。据悉,该案系全国首例民事案件中交警接受质询的案件。

  事故:骑摩托追尾路边停靠车辆身亡

  关师傅是浦口一家公司的保安,今年2月23日清晨5点,关师傅像往常一样开着摩托车赶往公司,冬季的清晨5点天色还是昏暗的,路上看不到其他行人和车辆,关师傅把车速拉了起来。突然,他撞到了一辆停靠在路边的渣土车,伴随着巨大的碰撞声,关师傅摔倒在路边,由于没有头盔护体,他的头部受到重创,鲜血直流,关师傅被送诊后,经20多天的全力诊治,关师傅的医疗费高达15万,但最终因救治无效身亡。事发后,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关师傅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渣土车司机赵海负次要责任。

  关师傅的家人认为渣土车把人给撞了,就应该赔偿所有损失。为此,他们提出包括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失等46万赔偿。渣土车车主王先生听到如此高昂的赔偿请求,十分委屈。“我车子停在路边,没碍着谁,是他自己撞上来的啊。”王先生此前已经给了4万,他不愿意再掏钱了。双方谈不拢赔偿数额,关师傅家人把保险公司和渣土车车主都给告了,并对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提出异议。

  庭审:死者家属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满

  昨日,浦口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时,车主王先生喊冤,他称,其实自己也是这场车祸的受害人,死者的家属此前申请财产保全,他因此损失了近20万元。王先生算了一笔账:被财产保全的那段时间,正好是渣土车搞运输的黄金时段,根据公司同期跑渣土运输的业务量看,平均每天可以有3000元入账,但车子被扣押后,不仅这笔钱损失了,不跑运输没进项,连车子的贷款也还不上了。可保险、员工工资照付,自己真是“苦不堪言”。“我们全家指着这辆车过活,现在造成那么大损失我找谁去?”

  至于车辆为何停靠在路边,王先生告诉记者,2月底大家还在“歇年”,还没开始搞运输,家附近没有可供渣土车停靠的宽阔区域,所以只好将车子停在路边的非机动车道上。在事故认定中,渣土车没有后保险杠,也是交警归责的理由之一。对此,王先生表示:“不是我们故意拆掉的,渣土车经常倾倒渣土,后保险杠脱落了。”

  保险公司也给出了自己的答辩意见,保险公司表示,公司会在合理范围内给予赔偿,但由于交警认定死者是主过错方,所以对死者配偶所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不予认可。

  庭审中,关师傅家属对该事故的责任认定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死者无证驾驶和未戴安全头盔,对事故后果有影响,但与车祸身亡并无直接关系。而渣土车辆违停且没警示标志,渣土车一方应承担主责,己方可领行政处罚。

  交警出庭作证:详细解释责任认定理由

  为更加清晰地弄清案发时的情况,向原被告解释定责理由,法庭邀请负责办理此案的姚姓交警当庭接受质询。姚警官表示,机动车速度快,驾驶摩托是高危行为,没有取得驾驶资格的人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否则对路况的感知能力及处理情况能力都不达标。法律规定驾驶摩托车应戴头盔,关师傅的死亡是因头部受伤,除此,关师傅也存在对路况失察的过错,所以死者的自身错误与其死亡后果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王先生的车辆是违章停车,且没有开启报警闪光灯,车辆没有后保险杠,渣土车一方对事故发生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渣土车毕竟是静止的”,所以,结合双方的情况,关师傅负本起事故的主责,渣土车一方负次责。因双方争议较大,法庭将择日宣判。(通讯员 浦研 扬子晚报记者 邢媛媛)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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