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籽瓜入库霉变腐烂 老板状告农产品公司索赔

2014年05月22日 09:38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存放在冷库中的籽瓜,不到一个月就变质腐烂,是籽瓜本身的原因?还是冷库根本就不制冷?籽瓜老板坚定认为属于后者,他将冷库出租者告上法庭,索要赔偿。昨日,这起由籽瓜产生的诉讼在兰州中院有了终审判决。

  沈老板是个生意人,他准确把握着销售籽瓜的最好时机。2013年8月18日,沈老板找到兰州某农产品公司,签订冷库租赁合同,以每间6000元的价格,租用3、4号冷库存放籽瓜,租期为2—3个月。在此期间,农产品公司保证冷库温度在0—5摄氏度。

  2013年9月13日,沈老板准备提取籽瓜出售。可一打开库门,沈老板发现库里的籽瓜已经变质腐烂。9月19日,沈老板从冷库中拉出3万斤籽瓜出售。剩余正逐渐腐烂的籽瓜沈老板未做处理,堆放在冷库直至完全腐烂。

  对于籽瓜腐烂的原因,沈老板坚持认为是“冷库温度过高导致的”,农产品公司理应赔偿。于是,沈老板将冷库出租方告上法庭。该案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无法排除是温度之外的其他原因导致籽瓜变质的可能,沈老板既无法明确自己籽瓜的重量究竟有多少,又没有证据证明农产品公司对籽瓜损坏有直接过错,因此驳回沈老板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沈老板不服,向兰州中院提出上诉。该案二次开庭中,农产品公司辩称:自己只负责出租冷库及安全保障,籽瓜腐烂不属于履行合同行为,不应承担责任。

  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农产品公司提供的冷库运行记录等证据,能够证实冷库温度在0-5摄氏度,农产品公司并未违约。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许沛洁)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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