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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民举报环境违法 现场给奖励

2014年05月22日 10:51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即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通过拨打12369热线电话,举报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和生态破坏行为,一经环境监察部门现场查实,将立即给予50元以上奖励。

  记者昨日从贵阳市政府召开的“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上获悉,早在去年3月,贵阳就试行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举报的事实经查实或被举报的案件办理终结后,环境保护部门应当自调查结束或案件办理终结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举报人申请领取奖金。为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身边的环境污染行为,在本次行动中,贵阳市生态文明委简化了奖励程序,只要查实,就现场发给奖金。

  据悉,市民可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主要有: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企业超过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擅自停运、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的;利用暗管、雨水管道、槽车、渗坑、渗井或者其他逃避监管的方式输送、存贮、排放、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工业企业向水体超标排放工业废水,或者排放油类、酸类、碱类、剧毒废液等物质的等。(本报记者 杨林国)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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