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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糊涂借车岂能一还了之?

2014年05月23日 14:0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有网友匿名在湖北东湖社区发帖,称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从当地两家企业“借用”7台车,一直未还。21日晚,宜昌市城管监察支队长李大农对南都记者称,“借车”发生在2007年前后,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并于21日下午全部归还。(5月22日《南方都市报》)

  屈正州:一个“借”字,耐人寻味。我们说法律意义上的租借,要遵循基本的游戏规则,比如主体平等、双方自愿和有偿原则等,而从宜昌城管借车的过程来看,全然不见这些基本的借用要义。且不说长年借用人家的车,分文不付租金,其中一辆严重老化的车辆还被交管部门强制报废了。

  王捷:追问城管借车,拷问城管借车的责任,不是目的,但是,如果城管借车只是一退了之,不承担任何责任,无异于纵容政府部门向企业借车,如果两者之间有利益交易,问题更严重,因此,城管借车不能简单地一退了之,应该深入调查,为公众揭开城管借车的若干谜底,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才能严肃党纪国法,以儆效尤。

  陈海荣:口口声声说“还车”早被提上议事日程,却迟迟没有下文。而网帖一曝光,车子就“归位”。这种神一般的改过速度,总要发生在曝光之后,足以让人体会到“阳光监督”的重要性与迫切性了。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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