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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赴台游再次签注仅需带身份证 当日可取

2014年05月26日 08:53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今天起,北京市民办理赴台游再次签注,办理时间由过去的7天左右,缩短至最快可以当天取证,个人旅游签注还可以在区县出入境办证大厅的自助填表机上完成申请。这是北京市公安局推出的两项便民新举措之一。

  再次签注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今天起,全市16个分县局的17个出入境接待大厅均可以办理赴台湾再次旅游签注业务。“如果是个人旅游签注,申请人还可以在出入境办证大厅的自助填表机上完成申请,省去到窗口排队填表的麻烦。”出入境管理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据了解,2011年6月,北京出入境部门开始受理赴台个人旅游签注业务。北京市户籍居民如第一次办理,可以同时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赴台签注,所需办理时间大概为10个工作日。办理时需填写《北京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光面)、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已有通行证,前往台湾旅游,只要续赴台签注就可以,申请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此前,申请再次签注大概要一周时间,今后最快可当日取证。

  市民可就近查询出入境记录

  此外,今天起,这17个出入境接待大厅还将设置出入境记录查询专用窗口。申请人凭本人出入境证件或者二代居民身份证,可就近找一个出入境接待大厅,自行免费查询2007年以来的本人近期出入境记录。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醒,此业务不能由他人代为申请。

  ■ 小贴士

  再次签注当日取受理范围

  赴台湾再次旅游签注当日可取业务受理范围为:已持有效期为三个月以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北京户籍居民再次申请赴台湾地区个人或团队签注;申请团队签注需提供具备经营赴台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开具的参团费用发票。

  现役军人、武警、军队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及旅行社领队暂不能办理此项业务。(记者 郭超)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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