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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业主露台盖板房 物业称没有执法权只能默认

2014年05月26日 08:56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这几处楼顶的露台都被封闭并加盖了彩钢板屋顶。王健 摄

  自强西路爱菊花园小区的B座和C座两栋高层住宅,一些住在顶层的业主将自家的露台改造成了全封闭的房间,屋顶用彩钢板封顶,相当于原本11层的房子,一下子变成了12层。“业主随意搭建的房子架在楼顶,就像一颗定时炸弹,让人总是很“揪心”的,生怕哪天彩钢板掉下来砸中人。”小区住户马先生说。

  马先生说,爱菊花园小区从2007年入住以来,曾经有一段时间加盖成风,现在几乎每栋住宅楼楼顶都有这样的加盖,有的将房子建好当休闲的“阳光房”,有的人在楼台上搭上木架子,做成“楼顶花园”。特别是B座,整栋楼朝北一侧,楼顶的8家住户全都将自家露台改成封闭式房屋,单从外观上看这些“新房子”,与整个楼体的墙面几乎一致,但仔细辨别,每间“新房子”的房屋面积、窗户大小、外墙材料都有所不同。“楼顶上的住户随意加盖,让住在楼下的人很不放心。”小区住户张女士说,加盖房屋,会增加楼顶的承重负担,也会改变楼房的整体结构和一些相关设施,造成安全和消防隐患。每次刮大风时,大家心里都不踏实,总担心楼上会有东西掉下来。

  对于住户们的担心和质疑,住在顶楼的一位住户也说出了自己的“道理”,露台是开发商赠送给顶层住户的,产权也归顶层住户所有。入住以后,大家就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改造,物业也没有干涉和制止。另外,将露台改造以后,顶层住户还对房屋的防水等进行了重新施工,对整栋楼的住户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物业公司是2008年接管小区的,当时业主已经入住,顶层的住户已经加盖完成,物业没有收到业主提交的相关手续,但物业没有执法权力,只能默认和维持现状。”小区物业一位姓邵的负责人说,至于其他业主提出的加盖威胁小区安全的事,物业只能加强平日的巡查力度,经常提醒加盖的业主自己负责自家的安全,并且对产生的安全事故负全责。

  对此,莲湖区规划局监察队的工作人员表示,爱菊花园的房屋已经入住多年,既然业主能够顺利入住,就说明房屋符合规划要求。但入住以后房屋结构发生的改变,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应交由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楼房顶层业主加盖的房屋是否符合规定,也应由小区物业根据房屋设计和规划图纸进行认定和处理。如果物业公司不作为,业主可以向房管局投诉。(记者龚伟芳 实习生张山鹏)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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