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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商贩“诈尸”抹黑城管折射调解缺失

2014年05月26日 15:4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去年8月3日,武汉江汉路步行街商贩策划“诈死”报复城管拆摊。诈尸者无法忍受天气炎热当街“复活”。近日,江汉区检察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提起公诉,首犯获刑1年。

  城管执法是城市发展的硬需求。面对商贩占道经营,城管有权维护市容市貌。而商贩则要养家糊口,不会轻易妥协。双方矛盾在所难免,城管和商贩冲突需要调解。

  城市管理不缺法规,缺的是法规之外的调解机制。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和调解,城管和商贩屡屡“硬碰硬”。商贩作为被管理者,被打之后投诉无门,既无法找打人的城管上门索要赔偿,也鲜有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为他们撑腰。商贩无奈只能通过媒体伸冤。城管作为管理者,遭遇暴力抗法,往往迫于网络舆论压力,自认倒霉。

  缓解紧张关系,城管要首先发力,有必要借助司法力量,设立城管执法调解员,全程介入城管执法活动,监督执法者与执法相对人的行为,介入调解纠纷,化解可能升级的冲突。地方政府也要为商贩伸冤叫苦、城管暴力执法广开调解门路。若不认同城管执法,商贩可找更上一级部门申请复议,为城管依法执法提供监督保障。

  近期一些地方城管就调解机制进行探索。武汉武昌成立“司法城管工作室”,律师顾问和武昌区司法所调解员入驻,深度介入城管执法全过程;杭州下城区下城区城管局在全区8个街道设立11个“城管和事佬”调解室,聘请民间有威望、能力强的退休干部协同化解盲区管理带来的矛盾纠纷。

  这些探索,无疑拓宽了当前的城管与商贩之间的调解渠道。在法律的底线外,可以多一分理解和宽容,多几条调解的路子,多几位“和事佬”,让那些对城管不理解、不满意的群众有处说理、矛盾有处解决,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当前城管与商贩间的紧张关系。冯国栋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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