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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推广二手房交易网签 已有72家网签服务点

2014年05月28日 15:46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市住建委房管中心昨天发布信息,6月1日起,海曙区(望春、段塘待条件成熟后)、江东区、江北区、高新区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二手房买卖,将全面通过宁波市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系统进行网签。

  与传统二手房交易模式相比,存量房网签有着有效防止“一房二卖”、规范存量房市场行为、保障交易安全等诸多好处。为此,我市于今年3月1日起,开始在海曙、江东、江北及宁波国家高新区内试行存量房网上签约工作。随着试运行的深入开展,经纪机构网签服务点规模也逐步扩大。

  此次,为配合全面网签工作的开展,存量房网签服务点再次扩容:今天又有38家经纪机构网签服务点开通。至此,全市已有经纪机构网签服务点72家,其中公共服务点20家。

  据介绍,未来二手房交易由经纪机构促成的,买卖双方可到相应的经纪机构网签服务点办理网签等相关手续。自行成交的买卖双方,可通过任一公共服务点办理网签手续,公共服务点将无偿为双方提供房源核验、合同签订和网上转移登记申请服务。

  需要提醒的是,买卖双方在网签前,应了解买卖的房屋是否存在限制交易的情形,物业费和水电费缴纳,户口,以及老旧房屋安全等级等情况。尤其是买卖双方交易资金交割风险不容忽视。

  “比如,买方全额付款或用首付款替卖方偿还贷款后,因卖方违约或其他情形不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全额付款或用首付款替卖方偿还贷款后,在过户过程中因法院查封等情形导致过户终止;过户完成后,因买方按揭贷款无法发放或无法足额发放,导致卖方在过户后不能拿到全部房款。”市房管中心相关专业人士说,避免以上种种交易资金交割风险,买卖双方可通过选择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服务。“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将交易资金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待交易完成后再划入卖方结算账户,从而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的目的。”(记者王岚 通讯员胡初枝 吴培均)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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