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成都餐饮同业公会:不禁止自带酒水不设最低消费

2014年05月30日 11:1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5月29日下午,成都市消协举办贯彻实施新《消法》座谈会。会上通报了新《消法》的实施情况,市餐饮同业公会发布了根据新《消法》修订的《成都市餐饮行业诚信公约》,公开承诺不禁止自带酒水、不设置最低消费。

  新消法的亮点之一就是杜绝霸王条款,其中“禁止自带酒水”就属于霸王条款的范畴。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郭利福说,现在成都多数餐馆都写的是“谢绝自带酒水”而非“禁止自带酒水”,“‘禁止’二字就是排除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而‘谢绝’则有个商量的余地,因此,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存在一定争议。

  5月21日,新《消法》后成都包间费诉讼第一案宣判,消费者败诉。郭利福对此表示,“收取包间费,就好像坐飞机时头等舱收费比经济舱高一样,消费者享受了更高的服务,理应收取一定的费用。”但在收取包间费之前,必须事先通过口头和明示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如果充分尊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就不属于违法。”(记者吴冰清)

【编辑:刘彦领】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