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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火的警枪应靠什么约束

2014年05月30日 13:0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河南郑州某幼儿园发生的警枪走火事件,让人们出了一身冷汗。郑东派出所应辖区内海文幼儿园之约,派民警进校园传授安全防范常识,在装备展示环节,警枪不慎走火射向地面,溅起的水泥碎屑伤及四名家长、一名儿童。(本报今日A16版)

  面对这样一起发生在幼儿园里的警枪走火事件,警方在调查的同时,或许更应该反思警枪监管的问题。就在不久前,四川合江就发生过配枪“暂时性失控”的情况。武器缺乏约束,无论是“走失”还是走火,无论是“短暂性失控”还是无心之失,对于公共生活和普通民众,它都是一种可怕的威胁。

  作为高致命性的武器,警枪使用必须受到更加严格严密严谨的控制。当然,我国警枪等警械的管理和使用,有相关的制度和程序来约束,但从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警枪走火或“丢失”事件来看,还是存在漏洞的。比如说,基层警员持枪不够训练有素,对民众适应和配合警察持枪执勤的宣传不够到位……种种缺陷和漏洞,都应该在警枪大量出现在街面时,尽快地得到完善和填补。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警枪应该默默地存在,担负起震慑和警戒的责任;而面对暴恐行为,它又应当及时开火,果断地制止暴行。既要让好人心安,又要让暴徒胆战,这才是警枪等警械存在于公共生活中最理想的状态。(时言平)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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