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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法院集中清“老赖” 帮追回欠款六千多万

2014年05月30日 13:46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参与互动(0)

  今天(2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情况。截至今年4月20日,我省纳入此次集中执行的1075件涉民生案件已全部执结,执行到位金额6520余万元。此外,全省法院还清理了2013年12月以来新收涉民生案件103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783万元。

  北安某企业拖欠86名工人劳动报酬,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企业常年亏损,账户上已无剩余资金,企业主下落不明,职工们一时难以拿到自己的工资。已近年底,86名工人急需领取工资回家过年,而拍卖被执行人企业的固定资产周期较长,一时救不了工人们的急。当地党委政府经北安农垦法院汇报了解情况后,主动提出由政府财政先行垫资给工人,政府与86名工人逐一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迅速足额发放了所有拖欠的工资,而政府垫付的资金及利息由法院继续拍卖被执行人企业固定资产后,依法得到受偿。

  本次集中执行的重点案件包括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案件等9类案件,这些案件申请执行人大多为弱势群体,经济紧张、生活困难,实现债权较一般债权人愿望更加迫切,追索能力又普遍较弱。

  省高院还引入了“信用惩戒”,通过“诚信龙江”网先后公布了300余件涉民生案件有关信息,持续曝光,不履行完毕坚决不“下网”,一些“老赖”迫于压力,自动到法院要求履行义务。(记者 王瑞)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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