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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拟出台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

2014年06月03日 08:55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被重点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怎么办?《湖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该征求意见稿称,拟对挑逗或者故意伤害陆生野生动物的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政府不予补偿。

  根据征求意见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拟按照下列标准补偿(但按照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的除外):医疗救治费用由政府全额补偿;医疗救治期间的误工损失,按照湖南省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湖南省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为湖南省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至10倍;损毁农作物的补偿金为按照上年度省农业主管部门公布的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和政府保护收购价格计算结果的50%;损毁林木、苗木的补偿金为按照上年度湖南省同类林木、苗木市场价格计算结果的50%;家畜死亡的补偿金为按照上年度湖南省同类家畜市场价格计算结果的50%。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对狩猎人员、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人员、挑逗或者故意伤害陆生野生动物的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对在法定的生产经营范围以外种植的农作物和林木、苗木造成损毁的,对在法定放牧区域以外或者圈养区域以外的牲畜造成伤害的,政府不予补偿。(记者 李广军)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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