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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见票退款霸道还是合情?

2014年06月05日 15:5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实名购买的火车票丢失,仅凭身份证只能补票,无法退票或改签——昨天,伴随一位消费者的抱怨,这条已实行两年有余的规定突然引发民众热议。而当人们历数自身遭遇到的不便,声讨“霸王条款”的同时,却也不乏种种基于尴尬现实分析后,对“铁老大”体谅的声音。

  确认

  “行程变动,丢票等于丢钱”

  拿到纸质车票但不慎丢失,从目前而言消费者能够得到怎样的服务呢?昨日下午,记者致电12306。客服人员解释,如果还想乘车,可以在不晚于检票前20分钟到专门补办车票的窗口办理“挂失补”。凭有效证件按原价、原席位购买一张新车票(票面上会有“挂失补”字样)。上车后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到站前工作人员确认该席位使用正常,会开具客运记录证明。下车出站后24小时内,拿着证明和这张“挂失补”车票,到售票厅就可以退回购票款。

  事实上,看似繁琐的“挂失补”也已经是种进步。记者查阅相关规定发现,2011年实施火车票实名制之初,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同日同车次只能购买一张车票。彼时如若实名制车票丢失,既无法挂失,也无法再购买同日同车次车票。自2012年5月10日起,实名制车票丢失方可实施上述“挂失补”办法。

  但如果希望改签,或者不打算乘车,想退票,都是不可以的。“退票的话,您得有票才行啊,不然咱们退的是什么呢?即便我们可以在网上查到您的购票记录,也不能在没有原始凭证的情况下退钱给您。”客服人员总结,“如果您丢失了纸质车票,要么就按原计划补票乘车再退款,否则行程发生变动的话,钱是没有办法拿回来的。”

  漏洞

  “凭证下落不明,难预知它将

  产生的效益和扮演的角色”

  虽然铁路部门没有回应在实名制框架下为何非要“见票退款”,工作人员也只以“这就是我们的规定”笼统带过,但一向善于从国情和“生活经验”出发的人们,迅速展望到“假如用身份证就能退款”背后的种种漏洞,对此早已有了“民间版”的解释。

  “你说票丢了就是丢了吗?如果没丢,被你收起来了呢?”每年要坐四五次高铁往返于北京和老家的王妍立刻反应说,“到时候拿身份证把钱退回来,再大大方方用原票上车,反正验票的人也看不出来这张票退没退。座位被卖了就站着,座位空着就坐着,不要太舒服哦!”

  而这几乎是人们共同的“发现”。有网友总结,“见票退款”的根本原因在于,票发出去就是一张纸,即便退票,也没办法把它注销、令它失效。它在别人手中,可以钻检票不严的漏洞;它在退票者手中,使用更是毫无阻碍。所以想要拿回钱,必须用这张凭证而不是别的东西来换,否则这张凭证下落不明,无法预知它将会产生的效益和扮演的角色。

  在苏琳看来,充满“智慧”的国人钻起规则的漏洞简直太擅长。“上学时,有服饰网站满200元免运费,尺码不合适可以无条件上门退货。隔壁宿舍的女孩往往买上一堆凑足200元,其实只有一两件是她想要的,剩下是为了凑单,再打电话让师傅来退货。”比起同学的“胆大心细”,若仅凭身份证便可退票,苏琳直呼,“那哪是漏洞啊,直接就是开了扇门吧!”

  甚至对于现行的“挂失补”规则,都有网友能“凿”出缝隙——春运期间票源紧张,两人若有一人买到车票,可称票丢失,办理补票,这样就有了两张车票。进站上车时检票通常不会很严,两人便都能上车了。

  质疑

  “车上丢票不给查,实名制的意义在哪儿?”

  在指责“霸王条款”的人群中,“实名制”是被频频提及的理由。自诞生之日起,“实名制”便被寄予厚望——身份证刷一刷,系统扫一扫,应该什么都清楚。然而,人们似乎并没有感受到它大幅提升的便利。

  范浩鑫在一次坐火车时不小心将票丢在了车上,出站时,他希望车站工作人员能够通过自己的身份证查验购票记录,但对方说查不到。好在他想起自己是在网上买的票,手机里有12306发来的购票短信,总算凭借短信“过关”。

  不过,从自动售票机上购票的苏州姑娘小全就没有这么幸运。6月1日,她和朋友买了两张去南京的G7048,出站时朋友找不到票了。想着身份证实名购票,系统肯定有记录,小全和朋友没有侥幸混出去,而是主动向检票员坦白丢票,要求对方查一查,检票员却坚持要他们去窗口补票。

  费了半天口舌,检票员只说是“规定”,必须补票,否则不让他们出去。到了补票窗口,小全拿着自己的票和朋友的身份证继续“理论”,窗口工作人员也非要他们补票。让查一查购票信息,对方也不肯查。争执了半天,他们还是补了一张票,99.5元的票价加上2元手续费,总计101.5元。

  更令小全郁闷的是,当他们补完票后正赶上一波人出站,刚才的检票员被其他人叫走了。补好的票最终也没人检,有种白花了钱的感觉。

  “我就是不明白,我们一起买的票,都实名制了肯定能查到啊!”气不过的小全称,自己也不是多心疼那一百块钱,只想图个方便而已。“这点小事都解决不了,实名的意义在哪儿呢?查一下也不会浪费多少时间,非要用规定堵上我们的嘴,只能自己吃闷亏。”

  “实名制”下,“铁老大”却颇为死板地遵循“入有票”、“出有票”、“退有票”的原则,不免令消费者诟病。这“实名制”的用处,能再大点儿吗?

  正说

  “铁路部门应该完善检票系统,

  不应要求乘客承担过多义务”

  黄海波(北京市律协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我个人意见,旅客购买了车票以后,实际上已经与铁路部门形成了旅客运输服务合同,或者说是客运合同。铁路部门有义务运送乘客到票面所指定的位置,而且应该允许旅客即使丢失车票后仍然可以退票。因为,在这个客运合同中,火车票只是一个凭证,即便旅客丢失了车票,客运合同关系还是存在的,那么,铁路方面就应该履行运输义务,或者提供合理的补救措施,而不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要求旅客重新购票。

  现在的退票规定,算是一种补救措施,但过于繁琐,给乘客要求了过多的义务。要知道现在的火车票是实名制的,车次、座位、旅客姓名和身份证号都是惟一的,而且是对应的,铁路部门应该能够在系统内迅速查询到一张车票的信息。如果重新给旅客出票要增加工本费,那么要求旅客给付工本费是可以的,但不应该要求乘客重新买票还要收集乘车等证据后再给退钱。这种规定实际上就是限制乘客去退票。

  目前问题的关键其实就在于铁路部门应该完善火车站的检票系统。火车票已经实名制了,进站需要出示车票和身份证,这是相互对应的,如果系统完善,理论上是不存在冒用他人车票进站的情况。如果说出现其他人捡到火车票冒充旅客进站的情况,那就说明是检票系统不完善,或者是设备不够先进或者是工作人员检票时候疏忽了,那么这是铁路部门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也是他们今后自身应该完善的地方。铁路部门不应该把这个责任转嫁出去,要求乘客额外负担。

  曾经的

  安利“退货门”

  上世纪90年代末,刚进入中国的安利公司采用在美国实行的“无因全款退货”制度:不管任何原因,如果顾客在使用后感到不满意,哪怕一瓶沐浴露用得一滴不剩,只要瓶还在,就可以到安利退得全款。

  这项制度在美国运行平稳,退货率一直很低。但到了中国,精明的国人很快有了惊人的举动:很多人回家把刚买的安利洗碗液、洗衣液倒出一半,然后再用半空的瓶子、甚至全空的瓶子去要求全额退款。

  在上海,开业不久的安利店铺门口总是一大早就排起长长的队伍。有些顾客甚至一出店铺就把东西倒进自己带的瓶子里,然后拿安利的瓶子回去退。甚至有人专门收集安利的空瓶用来退。

  据当时的统计数据,安利在其它市场的退货率一般在10%以下,在中国却高达32%。后来,退货量越来越大,每天退款高达100万元,还得倒贴30万元产品。没过多久,安利终于吃不消了,不得不修改退货制度:产品用完一半,只能退款一半;全部用完,则不予退款。主笔:魏婧 周明杰 宗媛媛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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