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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交警索贿两条香烟被停职 20多天后又被免职

2014年06月10日 09:48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交警索烟

  事由:因车辆未买保险,被安乡县交警扣押,对方表示,“拿烟了难”。

  结果:停职20天后被免职

  华声在线6月9日讯 因执行公务时索贿两条香烟,常德安乡的交警刘某某遭网友举报后被县交警队给予停职20天的处罚。处置结果一出,网友掀起舆论讨论,认为处理结果过轻。日前,涉事交警刘某某被安乡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程序免去其县交警大队安宣办主任职务。

  【举报】

  没买车险,香烟了难

  4月13日,安乡网友“^^顺7.Z然”发帖举报,称自己和丈夫驾驶的车辆因未买保险,在行驶途中被正在执勤的交警刘某某扣押至交警队。

  网友称当时自己求情,而刘某某则提出拿烟了难。随后,网友购买两条蓝色芙蓉王香烟交给刘某某后,扣押车辆被放。

  网友在投诉举报帖中批判到:“两条香烟不值什么钱,但交警这样的处理结果不服人心。”

  【处理】

  停职20天后再被免职

  4月15日,安乡县交警队回复网友“^^顺7.Z然”:“留言收悉后,我大队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已责成纪检部门调查此事。”

  4月16日,安乡县交警队在网上向网友公布处理结果:“刘某某已将收受的2条香烟退回当事人。大队总支研究决定:对刘某某停止执行职务20天;责令其在全体民警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处理结果一出,引发网友激烈讨论,质疑当地交警部门对涉事交警的处置过轻,有包庇之嫌。

  5月8日,安乡县委作出批复:“请县纠风办引起重视,跟进处理。”随后,安乡县纪委监察局调查审议此事,认为刘某某的问题发生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属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遂给出党内警告和免职处分。同时要求县交警大队以此为戒,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聂诗茼)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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