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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既要保护“狗”也要尊重“狗肉节”

2014年06月10日 16:23 来源:长春日报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夏至节气即将到来。迎接夏至在我国多地有各种不同的习俗,如广西玉林,当地说“夏至狗、荔枝酒”,这是当地人在夏至这一天不能错过的美味佳肴。到了这个时候,当地人会来到街头呼朋唤友吃荔枝、品狗肉、喝老酒,热闹程度不亚于中秋节。也正因为如此,玉林民间的“荔枝狗肉节”名声鹊起。

  玉林该不该过“狗肉节”,是一个公说公有理的事情,基本上无法统一意见。反对者称,狗和猪牛羊不同,它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应该得到生命的尊重和保护,而支持者认为,狗和其他肉类动物并无本质区别,为啥偏偏不能吃狗肉?再说也不违法。所以,争论当地狗肉节存废,说到底就是一个打嘴官司的结果。

  那么,争议双方之间有没有一个折衷的可能?笔者看来还是有的。既然反对者和支持者无法达成共识,不妨双方互让一步,一者,食狗肉者应该考虑反对食狗肉者的心理感受,即使无法不吃,最起码可以将让反对者反感的吃狗肉行为和相关言论尽可能放低调一些。二者,反对吃狗肉者对此类行为如果真的接受不了,大可采取眼不见心不烦的方式处理,毕竟这个世界上让自己不舒服、不认可的事情很多,总不能什么事情都要分出对错。

  尊重动物的生命是必要的,但在特殊的发展阶段和独特的历史背景之下,“尊重”一些地方传统其实也是必要的。一言以蔽之,任何带有不良色彩的传统和习惯,终归有历史的烙印,一下子试图“祛除”之,既是不智的,也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社会发展到了一定阶段,文明程度到了一定阶段,一些历史传统中的“糟粕”自然会销声匿迹。反对吃狗肉者,对此不必心急。(毕晓哲)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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