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明确堤围防护费下调50%
2014年06月11日 09:2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广州市物价局转发通知明确,市财政局明确堤围防护费暂按今年初的标准执行,即按原标准下调50%。而单个企业的年度征收额封顶线下降,从500万元下降到466.67万元。
今年5月广东省有关部门发文明确免征堤围防护费省级收入,即对企业减免征收10%的堤围防护费。不过广州市已经在今年初明确下调堤围防护费50%,两个优惠如何协调?
对此昨日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广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免征中央 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有关文件的通知》明确,堤围防护费暂按今年初的标准执行,即按原标准下调50%,对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
此外,单个企业的堤围防护费年度征收额封顶线也有下调,由按500万元定额封顶下调到按466.67万元定额封顶。(记者何颖思)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