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福建开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探索养老新模式

2014年06月11日 13:58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留守老人在便民大食堂用餐。(资料图片/新华社发)

  白天,子女上班,孙子孙女上学,唯有老人在家,有的鳏居或寡居老人一个人一坐就是一天,缺乏交流和关爱。人口老龄化,考验着社会各界的养老服务智慧。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日前研究编制了《2014-2015年福建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试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探索建立“老年人白天入托接受照顾和参与活动,晚上回家享受家庭生活”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以此积累社区养老实践经验,带动全省社区养老事业发展。

  【啥标准?】

  不仅管吃住 还要有服务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这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老龄化,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渴望夜间在家居住、日间有人陪伴和照料的养老模式,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模式。

  目前为数不多的日间照料中心大部分是由社区服务中心或是活动中心加挂牌子形成的,中心建设基本达不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那么,什么样的日间照料中心才是符合标准的呢?这些照料中心需要提供怎样的养老服务内容呢?对此,《方案》给出了答案,要求各地的日间照料中心至少要具备“居室”和“服务”两个功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房屋建筑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老年人生活服务、康复保健、娱乐及辅助用房;还应根据本社区老年人需求,重点完善生活照料、配餐就餐、康复保健、精神慰藉四项基本服务。

  【怎么建?】

  先试点再铺开 建设项目有补助

  据悉,从今年开始,各地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就将启动,全省将筛选部分典型社区作为建设试点,之后将陆续铺开。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省里将针对部分困难地区的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并建议各地通过财政奖补、盘活资产、企业捐助等多渠道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另外,政府还鼓励各地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通过招投标选定各类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记者 张珺)

【编辑:刘艳】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