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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驾培业执行新国标 驾校内设红绿灯斑马线

2014年06月17日 11:1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泸州市运管局获悉,从6月13日起在全市驾培行业正式执行新国标。新国标中对驾校场地有了明确的分级和要求,科目二场地要求增设交通信号灯、公交站台、学校区域、道路与铁路交叉路口、人行斑马线等城市道路模拟内容。

  今后,新申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的,将一律按照新国家标准执行。

  对驾校场地有了明确分级和要求

  在新国标中,驾校场地有了明确分级和要求。以小型车辆驾驶员培训机构为例,新国标按照规模分为一、二、三级,要求场地面积最低限度分别为3.3万平方米、1.7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也就是说,规模最小的三级驾校教练场地面积最低也得要求达到1万平方米,这仅针对教练场地,不包括办公场所以及其他设施的占地面积。

  除了场地面积,新国标还对教练车数量进行了明确。国标要求,训练场地的单车道总长度最低要达到1公里,教练车至少要达到20台。其中一级驾校要求拥有教练车80辆,二级40辆,三级20辆。

  需在年底前完成场地改造建设

  新的国家标准有何新的规定和要求?6月13日,泸州市运管局发出通知,要求驾驶培训行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全面熟悉掌握这两项国家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督促指导驾驶员培训机构,对照两项国家标准,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拟达到的级别目标后,6月30日前报市运管局备案,再聘请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进行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

  同时,各驾驶员培训机构,应于12月31日前抓紧完成教练场地、办公场所、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的改造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教练车、教学设施设备和相关人员,报市运管局进行检查验收。

  此外,大中型客货车培训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应妥善处置以招收大中型客货车学员的培训学习(2015年6月30日前仍未完成后续培训的,转入具备资质的驾校培训学习),并于2014年7月1日起停止招收大中型客货车学员。(华西都市报)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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