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姐姐为照顾妹妹累晕 妹妹为解脱欲安乐死并捐器官

2014年06月18日 09:57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一间阴冷的屋子,两张床,两个人,六合区的杨爱香和杨爱珍姐妹俩就这样度过了6年,为了照顾高位截瘫的妹妹杨爱珍,姐姐几乎把这儿当做了自己的家。近日,妹妹杨爱珍致电金陵晚报,姐姐为了照顾自己累晕了,为了让姐妹俩解脱,她作出了一个决定:想进行安乐死,然后请金陵晚报记者帮忙联系红十字会,把她的器官捐献出去。然而安乐死在我国现阶段是法律不允许的,妹妹的愿望究竟如何实现?金陵晚报记者立刻和妹妹取得了联系。

  姐姐在妹妹旁搭了张床

  妹妹杨爱珍今年49岁,而姐姐杨爱香今年51岁,她们现在就住在六合区灵岩镇汇灵路上,昨天,金陵晚报记者来到了这个现在属于她们的家,姐姐正推着轮椅和妹妹在外面晒太阳,看到记者来了,姐姐就推着妹妹转身让记者进屋。

  这个屋子,就是门面房后面的一个二层小楼的一楼,虽然穿得很多,但是依然感到非常阴冷,没有阳光,屋子里摆放的只有两张床和一个简易的桌子,墙上安装着一个辅助站立的康复支架,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家具。

  两张床,靠在房间的两侧,姐姐说自从6年前妹妹突然瘫痪,几天之后她就从自己家里搬来了一张床,从此开始了不间断地照顾妹妹生活的日子。

  6年如一日照顾妹妹

  51岁的姐姐头上已经有了很多白发,一旁的妹妹在边上告诉记者:“我是高位截瘫,胸部以下都没有知觉,不能控制大小便,手也不能抓东西,可以说是没有一点自理能力,要不是我的姐姐,我不可能活到现在。”

  妹妹无奈地表示,6年前她突然患了急性脊髓炎导致高位截瘫,狠心的丈夫就带着他们的孩子抛弃了她不闻不问,她们的父母也早已离世。

  妹妹说:“她每天6点多就起床,然后给我穿衣服洗漱,解决大小便,隔几天还要洗头,然后给我做早饭喂我吃完再骑着车回到自己家去收拾,完了之后再回来把我绑到这个康复架子上站立,防止肌肉萎缩,一直到10点多去饭店上班,中途不忙她就会跑回来,给我解决小便,然后再跑回去上班,2点不到下班了再回来喂我午饭,晚上下班回来喂我晚饭,每晚给我擦身换衣服,6年来如一日。”

  妹妹想自杀捐出器官

  “姐姐现在身体不行了,我对不起姐姐!我想现在就安乐死,死后把器官捐给需要的人。”妹妹一边抹眼泪,一边对记者说,5月13日,姐姐在照顾她时,突然晕倒了,姐姐醒来后,两人抱头痛哭。看到姐姐已经心力交瘁,自己不想再拖累她。

  “现在很难熬,我自己受苦就罢了,不想再让姐姐跟着受罪,我希望用我的器官救助别人,让我的生命在他们身上得到延续……”她再三恳求记者,帮她联系南京红十字会,进行器官捐献。“这件事不要告诉姐姐,我是瞒着她的。她知道的话,肯定不会同意。”

  姐姐说,现在药物方面一个月的花费要四千多,而她自己一个月的工资不过一千五百多,“这些钱都是我们几个姐妹你一点我一点每个月凑起来的,很辛苦,虽然社区也有救助,但是毕竟也是杯水车薪。”

  姐姐说,妹妹曾经试图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我很痛心,但是还是劝她说你别这样对自己,我会照顾你一辈子,你一定不能放弃。”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薛银龙向记者介绍说,由于安乐死的问题比较复杂,涉及道德、伦理、法律、医学等诸多方面,我国至今尚未为之立法。“在法律未允许实行积极安乐死的情况下,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实行积极安乐死的行为,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南京红十字会的捐献服务部。工作人员刘先生告诉记者,红十字会接受器官捐献的原则是去世后无偿捐献,不能接受以安乐死为前提的捐献,更不能对她实行安乐死。“我们会立即联系她,派人上门进行登记,同时劝导她想开点,消除轻生的念头。”刘先生表示,希望在金陵晚报和红十字会的共同呼吁下,有社会热心人士能为她提供帮助。(金陵晚报记者 肖玥雯)

【编辑:李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