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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森林公安垂直管理改革完成 涉及18个市县

2014年06月18日 13:35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我省省级以下森林公安垂直管理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全省18个市县森林公安局及其内设派出所已正式由属地管理调整为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海南省森林公安垂直管理改革暨队伍建设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大会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这也是森林公安垂直管理改革全面完成后,省政府召开的首个涉及林业的专项工作会议,会议具体部署了全省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暨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据介绍,此次改革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卫士”的职能作用,维护我省森林资源的长治久安。改革后,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实行三级垂直管理。同时还理顺了市县森林公安机关的办案权限,明确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可直接受理、查处辖区内属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21类刑事案件,行使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监管羁押等各项刑事侦查权。

  自今年6月起至年底,我省还将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开展加强地方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合作专项工作。双方将在接处警和案件移交、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执法办案和技侦支持、重大行动支援、网络舆情监测合作、警务督察和交流培训方面展开合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进一步完善执法合作长效工作机制。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省一贯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今年1月,省委六届五次全会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下转A08版

  提出整合全省森林公安管理机构,将市县森林公安局及其内设派出所统一划归省森林公安局垂直管理。

  省委书记罗保铭强调,生态环境是海南的根本优势和生命线。要牢固树立“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第一位,坚持做到生态优先,增强保护环境的定力。按照全省一盘棋的思路,加强对土地、林地、岸线、岛礁、近海海域、填海地等重要资源的集中管理、优化配置,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和海南永续科学发展。

  省长蒋定之指出,要坚决守住我省3165万亩林地底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做好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中人财物的划转,确保平稳、有序过渡;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

  副省长陈志荣代表省政府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改革进展情况汇报,指导推进改革工作,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林业厅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以下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逐一抓好改革工作任务落实。

  今年以来,省直有关部门以及各市县党委、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卓有成效地推动改革工作,使各项改革工作任务于今年5月底全面完成,比预期提前了1个月。

  为适应垂直管理改革的新形势,我省森林公安队伍亟需提升素质、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我省森林公安将积极以此次改革为契机,深入践行群众路线,转变作风,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培训,加强技能和体能训练,开展以岗位实战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大比武活动,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着力提升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更好履行“森林卫士”的神圣使命。

  省林业厅厅长关进平表示,省森林公安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基础建设上下功夫,提升警务保障能力。坚持重心下移、警力下沉、警务前移,优化警力配置,规范警务运作,引导鼓励民警扎根林区、融入群众,真正做强基层、做实一线。

  据介绍,我省森林公安将以环岛区域为界,组建东、西、南、北、中五支巡逻队,对全省重点区域森林资源进行动态监控,把“固定警务”变成“流动警务”,把“被动警务”变成“主动警务”,实现森林警务工作前移。同时,省森林公安局还将针对涉林违法犯罪案件高发、频发地区,组织两支专项打击队伍,进驻我省西部和南部市县,受理、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逐步形成固定的破案队伍。

  据了解,省检察院和省林业厅还将抓住这次森林公安垂直管理改革的有利时机,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历年涉林积案和大案要案,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

  陈志荣在会议上肯定了此次森林公安垂直管理改革的工作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记者邵长春 通讯员慕立忠 吴海青)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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