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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净化网络版权环境实现公平竞争

2014年06月19日 08:4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应该加强联姻,但方式绝不应该是偷鸡摸狗地窃取,而应是光明正大地合作,开展版权合作,完善网络转载许可付酬机制,实现合作双赢。

  继“净网2014”行动结束后,打击网络侵权的专项行动“剑网2014”重拳出击。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四部门已正式启动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即“剑网2014”专项行动。与以往相比,此次专项行动将打击部分网站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纳入重点任务之中。

  “剑网”行动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版权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从产业发展和产业环境来看,“剑网”行动直指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是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净化网络版权保护环境的迫切要求。如何进一步完善版权法律体系、创新执法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已经成为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保障版权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开展“剑网”行动,就是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作为版权执法的重中之重,以查处大案要案为手段,进一步净化网络版权保护环境,以网络版权保护工作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自2005年至今,“剑网”行动已经开展了9个年头,并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百度文库侵权案、天线视频网侵权案、一听音乐网侵权案、番茄花园网侵权案、快播和百度播放器侵权案等案件相继被查处,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净化了网络空间,为行业发展提供了保障,网络版权治理初见成效。

  “剑网2014”专项行动确定了四项重点任务,即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支持依法维权和严惩侵权盗版。长期以来,传统媒体知识产权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与保护,而最主要的侵权行为就是部分网站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并从中非法获取大量利益。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之间并非敌对关系,即便是传统媒体也必须承认目前受众阅读习惯的改变以及信息传播方式的变化,并力图在转型中适应变化的节奏。但是,这不能成为网络媒体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利益的借口。传统媒体要不要发展新媒体事业与网络媒体有无构成非法侵权行为,显然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只是在过去常把二者混为一谈,有意或无意地予以忽略。因此,传统媒体对自己的作品享有毋庸置疑的版权是我们讨论的基础,这种权利自然包括允许网络转载与禁止网络转载。传统媒体为作品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果因为管制的漏洞而可以让网络媒体不劳而获,从而为网站带来巨大的流量,进而获得丰盛的广告收入,显然是相当不公平的竞争——这使传统媒体有读者有市场,却单单少了销量。

  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应该加强联姻,但方式绝不应该是偷鸡摸狗地窃取,而应是光明正大地合作,开展版权合作,完善网络转载许可付酬机制,实现合作双赢。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网站要继续保持过去的规范做法,加强与传统媒体间的合作。一方面要加强自律,做到先授权后使用;另一方面,针对侵权行为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特别是通过行政投诉的手段,将问题反映给版权管理部门。事实上,有不少网络媒体恪守着合法授权的底线,人民网、新浪网等7家网站负责人表示,将支持“剑网2014”专项行动,规范网络转载行为,促进互联网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凡事无方圆不成规矩,网络转载侵权之所以泛滥,是因为传统媒体的版权从来没有被郑重其事地确认过。如今“剑网2014”行动正是要改变这种不合理、不合法的资源侵占,还传统媒体一个公平竞争的空间,也为网络可持续发展提供平台。这正是我们以网络版权保护工作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重要一环。(南方日报评论员)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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