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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手足口病患儿医疗费全报销

2014年06月19日 09:1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期手足口病进入高发季,18日,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发布特别提醒,只要在东莞市正常参加医疗保险(缴费状态下)的参保儿童,一旦确诊手足口病(ev71感染),可享受全额报销的社保待遇,其住院、检查、治疗等全部住院医疗费用(含起付线费用、超封顶费用)均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额支付。

  眼下正进入手足口病高发季,重症患儿也在增多。据了解,患手足口病的重症患儿,需进入重症监护室(ICU)接受治疗,每天的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上。而治疗过程中,一些家庭因经济困难,无法用上更好的药,制约了治疗工作的进展。

  为配合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保证有需要的患者能及时就诊,2008年开始,社保部门调整年度内,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诊为感染EV71病毒的手足口病患者的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已把手足口病(ev71感染)作为传染病的一种,纳入到了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的报销范围内。参保儿童一旦确诊手足口病(ev71感染),其住院、检查、治疗等全部住院医疗费用(含起付线费用、超封顶费用),均可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额支付。但社保局也表示,政策调整旨在保障受ev71病毒感染的手足口病参保患儿,而并非惠及全部手足口病病例。(记者/郭文君)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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