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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保护原创就是保护创新的根

2014年06月19日 10:30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两则重要新闻,都与网络侵权有关。其一,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已正式启动第十次“剑网”行动。与以往相比,此次“剑网”行动,将打击部分网站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纳入重点任务之中。其二,因2.6亿元的天价罚单而备受关注的“快播”案,前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听证会,腾讯公司是最主要的被侵权方。

  一个是新媒体对传统媒体的侵权问题,另一个是新媒体之间的侵权纠纷。知识产权问题是老问题了,不论是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还是新媒体与新媒体之间,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如果不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就会纠纷不断,影响彼此的健康发展。换言之,如果大家都尊重知识产权,就会彼此促进,相得益彰。新媒体的强势崛起,固然对传统媒体形成了严峻挑战,但如果新媒体能依法转载传统媒体的产品,新媒体的出现就会成为传统媒体转型的某种契机,对双方就是一种共赢。反之,如果偷偷摸摸,大家就会不欢而散,甚至两败俱伤。

  创新的命根子在于保护好原创。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强调:自力更生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奋斗基点,自主创新是我们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必由之路。由此推开而论,除了科技高峰,攀登世界文学高峰、艺术高峰、思想高峰……桩桩件件,都离不开自主创新。

  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要想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自力更生、自主创新。很多外国人之所以对中华传统文化充满尊重,是因为我们有不少发明创造积极影响了人类文明的进程,为世界文明的百花园增添了新景。今天,国外有少数人在谈到我国的科技创新时,每每流露出几分不屑。尽管他们所言与事实出入较大,但我们与其去计较人家如何对我们说三道四,还不如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静下心来,埋首创新,就像袁隆平研究杂交水稻、陈景润证明哥德巴赫猜想那样,我们自主创新的产品多了,他人的嘴就会自然而然地堵住。

  原创得不到保护,创新的源泉就会枯竭;抄袭得不到制止,懒惰就会成为风气。占小便宜最终受到的惩罚,不仅仅是人家的轻视与白眼,而且将是最致命的打击。创新是智慧与艰苦劳动的结晶,它需要激励的肥沃土壤,也依托法律的明媚阳光。世界科技、经济、文化的发展史证明,知识产权保护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激励机制,它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使发明、创造者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创新成果享有专用权。

  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已迈开坚实的步伐,但因为涉及到短期利益、部门利益、地方利益,这条路注定要走得艰辛而曲折。世上哪有免费的午餐?人家的东西怎么可以想拿就拿?拿人家的东西怎么可以不付费?但愿为“快播”开出天价罚单,对网站非法转载传统媒体作品行为予以打击的“剑网”行动,能够涤荡出知识产权保护的明亮天空,让众多创新成果更加快捷有序地流动起来,让这种流动激励出更多的创新,造福于我们每一个人。(评论员 王才忠)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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