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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将整治18条街路 治理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

2014年06月19日 14:02 来源:长春晚报 参与互动(0)

  18日上午,长春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总指挥部办公室召开重点街路整治工作会议,决定从6月21日起,集中整治同志街、重庆路等18条街路,整治内容包括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交通秩序等。

  据了解,此次重点整治的18条街路包括:朝阳区 同志街—重庆路—崇智路、红旗商圈;南关区 大经路、民康路;宽城区 胜利大街、汉口大街;二道区 临河街、岭东路;绿园区 西安大路、支农大街;经开区 世纪大街、临河街;高新区 修正路、蔚山路;净月区 临河街、新城大街;汽开区 支农大街、飞跃路;伊通河管委会 长春大桥—南三环桥伊通河沿线两侧河堤路。

  6月21日至7月2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城区、开发区以及各责任部门按照确定的任务、标准和各自的职责,集中开展完成第一批重点街路的综合整治工作,同时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整治街路的示范作用。7月22日至7月25日为检查验收阶段,长春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据了解,此次重点整治18条街路的内容和标准包括: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周边无违章露天加工、维修、清洗场点,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物品现象;经批准的施工工地应按规定设置围挡;无违章占道、挖掘、排水现象,经批准的应符合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范围,并按要求施工和申请验收。另外,道路清扫保洁标准要高,要无垃圾污物、无超高土和扬尘、无碎纸果皮果核、污水井口无脏物;做到路面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污水井口净、树根净、墙根净,人行道要见本色。树木养护及时,修剪合理,无缺苗断空;无病虫害,无枯死树,树上无悬挂物。

  各类道路施工和挖掘要规范管理,施工现场要设立高标准围挡,材料堆放整齐,要有施工公告、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维护设施,残土随产随清;道路及人行步道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车辆要按指定位置停泊,停放有序。临时停车场所、泊位按规划设定,标志明显,标线齐全,管理规范。路面、人行步道上无私设隔离护墩和自圈停车场等。(记者 曹秋平)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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