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昆明公交被空调案宣判 驳回“停收两元”诉讼请求

2014年06月24日 09:08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法院认为:3路快线、K5路快线 收费2元行为合法

  昆明的公交车有普通车、空调车、公交快线,普通车每次收1元车费,后两种车每次收费2元。昆明市民姚先生认为,乘客坐公交车存在“被空调”(本报此前曾报道)的现象,他向昆明市发改委和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书面递交请求书,请求两部门制止公交公司擅自涨价的行为。由于没有得到答复,他将昆明市发改委和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告上法庭,要求两部门履行职责,及时制止公交公司擅自涨价的行为。3月20日,此案在昆明市呈贡区法院开庭审理。昨日,昆明市呈贡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昆明市发改委应当书面告知审批涨价的政府信息,同时驳回姚先生要求停止收费2元的诉讼请求。

  案情回顾

  市民认为:昆明没必要开空调车

  “同一条公交线路,公交公司将其改为空调车或公交快线,收费就由原来的1元增加到2元,这是公交公司擅自涨价,并没有取得昆明市发改委的同意。”姚先生认为,昆明没有必要开空调车,将普通公交车变成空调车实际是变相涨价行为,增加市民的出行成本。

  去年10月16日,姚先生以邮寄挂号信方式,向昆明市发改委和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提交了“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行的空调车、快线车价格《听证会召开纪要》和《制定价格的批复》等相关文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但一直没得到答复。同日,他还向两部门提出履行职责请求书,请求两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责令公交公司纠正自己的行为,并对公交公司进行相应处罚。

  姚先生向两部门提出请求:一是以书面形式向他本人公开昆明公交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和未经审批的特色公交专线线路,即2元票价收费线路;二是及时制止、查处未经合法审批的2元收费线路。

  相关回应

  昆明公交:2元票价经过听证

  对于姚先生的说法,昆明公交集团表示,他们也听到了各种声音。他们通过“12345”市长热线、服务热线等途径反映,虽然有部分市民认为空调车是变相涨价,但大部分市民都接受空调车,尤其在气温骤降时,市民非常希望乘坐空调车,甚至有市民打进电话,要求增加空调车。

  昆明公交的代理人认为:空调车2元的票价,是有法律依据的,经过了论证、听证、公示等相关程序。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昆明城市公交线网的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空调车票制票价为: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每人次票价2.00元;10公里以上每增加达到5公里,每人次票价递增0.5元,以此类推”。目前,昆明执行了最低批复票价。按照成本来算,乘客的人次成本已经达到2.8元/人次。

  一审判决

  认为收费合法,驳回诉讼请求

  呈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昆明市发改委应当及时主动向市民公开告知昆明公交开行的3路快线、K5路快线车收费的票制票价听证、审核批准的相关政府信息,同时应当明确告知姚先生,昆明公交对3路快线、K5路快线收费2元的行为合法。

  于是,呈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昆明市发改委依据姚先生提出的履职申请要求,在判决生效7天内向姚先生书面公开告知昆明公交公司收费2元批准的政府信息,同时驳回姚先生要求昆明市发改委对昆明公交停止收费2元的诉讼请求。

  春城晚报 记者 柏立诚

【编辑:燕磊】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