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以房养老属小众消费 多元化养老体系构建仍是重点

2014年06月24日 11:2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7月1日起,京沪等四地将开始以房养老试点引起社会关注,在看好相关业务开展的同时,这项带有破局性质的举措也面临不少挑战。专家认为,养老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化和多层次的养老体系,这意味着基本养老、商业养老、以房养老等改革将齐头并进。

  欧美国家发展比较成熟

  6月23日,保监会公布的《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开展“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保险公司开展试点,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申请,获得试点资格。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等欧美国家发展比较成熟。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以房养老在国内是新鲜事物,指导意见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这只是粗浅的、阶段性的文件。他强调,推出是给有意愿和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自愿的选择,强调自愿和市场化,“并非是政府不管了,推给市场了”。

  据记者了解,此次试点,根据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所抵押房产增值的处理方式不同,分为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和非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两种。参与型产品,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通过定期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房屋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非参与型产品,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

  四试点谨慎前行

  “以房养老”在国内已经讨论多年,并且上海等个别城市也曾试水过,但受诸多因素影响,最终推广效果并不理想。在老龄化趋势愈发严峻的背景下,创新养老保险模式已经成为一项课题,不少保险机构也对以房养老跃跃欲试。

  保监会坦言,以房养老是养老保障方式的创新,涉及老年人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另一方面,该业务将传统养老保险与房地产市场联系起来,法律关系复杂,风险因素多,风险管控难度较大。

  根据保监会的规定,试点期间,单个保险公司开展试点业务,接受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合计不得超过:4%×上一年末总资产不超过200亿的部分+0.2%×上一年末总资产超过200亿的部分。

  招商证券指出,按照公式计算,目前A股四家上市保险公司总共的评估价值额度在140亿元左右,且尚在试点阶段;房屋产权等许多相关政策也尚未明朗,因此预计短期达成的总量规模有限。

  “未来住房资产的保险化转换趋势已经形成,在老龄化背景下,居民财富主要的存在形式与保险实现对接,将成为保险未来增长的新动力。”招商证券分析师罗毅表示。

  应搭建多层次养老体系

  不少人看好保险公司以房养老业务的开展,但同时也指出以房养老在国内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是中国的养老文化和人文因素决定老人或子女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从房地产价值变化角度看,可操作性有限。但以房养老毋庸置疑是对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也是我国建立社会化和多层次的养老体系的一次尝试。

  中宏保险的专家指出,对于行业而言以房养老是一种业务创新,如能得到有效的推进,将会为部分大众消费者规划养老提供一项新的选择。但面对庞大且不断增长的老龄人口数,单纯依靠以房养老很难满足大众需求。

  幸福人寿监事会主席孟晓苏一直提倡以房养老,但他强调说,以房养老属于小众金融消费产品,并不是针对所有老人,不宜从政府政策角度过度解读以房养老试点。

  平安证券研究员缴文超认为,以房养老是一个自愿可选择的养老方式,而养老的核心还是围绕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这个体系完成,未来中国养老体系将是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为主导的多元多层次体系。(记者 王淑娟)

【编辑:燕磊】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