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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今起试行新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办法

2014年06月26日 14:0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发生轻微道路事故后,不用再站在原地等交警、保险人员到现场,双方拍7张照片就可以实现快速理赔。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新的《烟台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从26日起开始试行。

  “目前,烟台市机动车数量已突破185万辆,城市交通面临巨大压力。”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军说,近几年来,车辆和驾驶人不断增加,道路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许多由交通事故,特别是像一些溜车、追尾等轻微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现象日趋严重。许多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往往不敢撤离现场,先等交警,再等保险公司人员,人为造成了道路的严重拥堵,特别是早晚高峰期,很容易造成大范围的拥堵。

  为有效解决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问题,2014年4月18日,由烟台市公安局和烟台保监分局共同制定了《烟台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2014年6月17日,由烟台市交警支队和烟台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制定了《贯彻落实烟台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当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和承保公司报案电话,自行拍摄事故现场时,照片不少于7张。车损金额以前是2000元,现在调整为单车损失在人民币5000元以下。

  “新的办法实施后,轻微事故可快速理赔,双方驾驶员迅速拍照取证就可以及时撤离现场,事后再去快速理赔中心网点处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孙静杰介绍,当事双方快速理赔,能有效避免因轻微交通事故导致市区发生道路拥堵的情况。

  据介绍,对应自行协商撤离现场未撤离的,交警应当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如不服从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驾驶员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快赔流程咋执行 先报警再拍照 有异议找交警

  两车在道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具体怎样走快赔程序?

  “车主首先要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和承保公司报案电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孙静杰介绍,这样做的目的是交警和保险公司记录下报案人的信息,并告知事故车主快速理赔程序,通知车主现场拍照,然后尽快撤离现场,到就近的快速理赔服务网点处理。

  “车主只需要拍不少于7张照片就可以。”孙静杰强调说,车辆前方、后方、接触部位各1张,照片中车辆号牌清晰,现场周围参照物明显;驾驶证(双方驾驶证放在一起)1张、行驶证(双方行驶证放在一起)1张;事故车辆交强险标志各1张。如果因条件限制无法拍照的,撤离现场后可以文字记录方式记载事故情况。

  事故现场附近如果有执勤交警,执勤交警应当协助拍照并传输至交警数据平台,供快速理赔服务网点下载使用。

  “拍下7张照片,互留电话后就可以撤离了。”孙静杰告诉记者,新《办法》实施后,轻微事故可快速理赔,最显著的作用是不用等交警、保险人员到场,双方驾驶员迅速拍照取证及时撤离现场,事后再去快速理赔中心网点处理。当事双方在现场快速取证后撤离。

  对于事故责任,双方有异议怎么办?据介绍,撤离现场后双方如果对事故责任有异议,应立即到快速理赔服务网点,由网点交警根据现场照片、现场监控资料、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进行责任认定。(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袁圣凯 李娜)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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