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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布212种低价药品清单 开始执行低价药政策

2014年07月01日 09:57 来源:安徽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定价范围的212种低价药清单,从今年7月1日开始执行低价药政策。

  清单中包括谷维素、干酵母、维生素B等60种西药,以及包括复方感冒灵、小柴胡、维C银翘片等在内的152种中药。此前,国家发改委曾公布了533种低价药清单,并规定取消这些低价药的最高零售价,在日均费用内由生产经营者根据成本和供应等情况具体定价。

  现阶段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西药不超过3元,中药不超过5元。这次清单中的药品公布到具体剂型,剂型下的所有规格药品均为低价药品,执行低价药品价格政策。而针对特定企业或特定情况制定的药品价格,日均费用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执行低价药价格政策,不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

  省物价局取消了省低价药清单中药品的原政府最高零售价格,规定在西药的日均费用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执行药品加价率政策的医疗机构,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作价销售;执行药品零差率的医疗机构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销售,社会零售药店自主制定零售价格销售。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清单内药品市场购销价格的监测和价格监督检查,重点监测独家生产或具有一定垄断性或需求量较大的药品价格。对低价药品价格超出日均费用标准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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