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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业委会被叫停 政府能否指导

2014年07月01日 10:5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有媒体报道,经大半年筹备,珠海高新区鸡山社区旭日湾花园小区的业主准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时,高新区公共建设局发来公函称,筹备组在筹备过程中存在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决定立即终止你筹备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业主代表们则提出反对意见。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协调。

  点评: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是我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居民的合法权利。筹备了半年,即将开会却遭遇“终止”。公函称不符合相关规定,却又语焉不详,难免会遭到业主代表的反对。

  面对这封“终止函”,人们不禁要问:首先,筹备业委会程序如有失当,公建局也有所知,为何不及时指出?其次,终止后应如何依法依规筹备业委会,公建局是否可以给予指导?简单的一句“终止”,反映出个别管理部门对待百姓的冷漠态度,这种态度对解决问题也无济于事。(南方日报)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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