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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收物业费与业主生纠纷 酒后划伤业主车被拘

2014年07月01日 13:51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晚上回家将车停放在小区停车位原本是让业主放心的一个选择,可一觉醒来后发现车胎被扎、车身被划就让人郁闷了。近日,奉贤区法院审结一起小区物业经理酒后毁坏业主汽车案件,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苏某拘役3个月。

  案发前,苏某在南桥镇某小区担任物业经理一职。今年3月,苏某与朋友一起出去喝酒、唱歌,结束后已是半夜。按照习惯,苏某回家前会骑着电瓶车到小区内查看一圈。巡视时,酒劲上头的苏某想起了之前收物业费时与业主之间发生的不快,于是决定报复。他在路边捡起一根铁钉,确定四下无人后,把业主的车给划损了。

  第二天,接连有四名业主发现自己的车辆要么车胎被戳破,要么车身漆面被划伤。在调取小区监控录像发现是苏某所为后,又惊又气的业主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查实,被划损的汽车共四辆,物损价值6800余元。

  苏某接受讯问时说,之前收取物业费和停车费时,被一些不讲道理的业主追打、辱骂过,案发当天就借着酒劲想给他们点教训。在被问到为何划这几辆车时,苏某回答:“有三辆是随手划的,对不幸中招的业主表示深深的歉意。”

  经法庭审理,苏某故意毁坏公民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考虑到苏某已积极赔偿车主损失,且取得了谅解,法院从轻作出判决。(韩青宏)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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