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加大排污数据造假的问责力度

2014年07月01日 15:54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真是“活见鬼”!最近有关部门发现,青岛龙发热电厂负责脱硫运转的锅炉虽已拆除,但依然能向环保局传送治污的实时监控数据。

  这“鬼”闹得不小,典型的排污数据造假。企业之所以在监测设备上“动手脚”,就是因为背后有巨大的利益驱动。造假能省多少钱?相关人士透露,一台脱硫机大概每小时能节省成本不到3万元。不难想象,制造如此“永不消失”的排污数据,会给企业带来怎样可观的收益。

  企业排污数据造假现象屡禁不绝,说到底,还是因为公共监管不力,让无良企业有空子可钻。当前,只有强化问责制度,才能遏制这种违法行为。

  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作为一项国家工程,要保证在各地顺利推行,很显然,需要相关辅助配套措施。毕竟,这项工程涉及面广,涉及的行业企业多,各地面对的环境也不尽相同,这就要求,各地在相关制度建设与具体执行方面都能够不断完善和落实,这样才能有效发挥这个系统应有的监管功能,对污染排放起到发现作用。

  问题是,对于这项工程,很多地方根本没有对设备系统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查并及时纠错,也没能建立污染数据的日常公开制度,对造假行为的处惩力度太轻,根本无法形成应有的威慑力。

  比如,“锅炉拆了,数据还在传送”,这足以说明平时缺乏对设备系统的抽检;一边是排污数据造假让企业每小时就节省3万元,一边是现行法律对改变数据行为只是处罚5万元,两厢对比,企业违法成本如此之低,企业选择谋利就理所当然了。当配套措施和执行力度都严重打折,这样的自动监测系统,自然是形同虚设。

  最近,山东省级环保部门对涉及排污数据造假的7人,处以5到15天的行政处罚,也形成一定的警示效应。不久前公布的将于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保法,则从制度层面强调,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切,都对企业是一种警示,让相关企业吸取教训,值得期待。

  当前,必须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不让企业排污数据造假现象泛滥成灾。为此,就必须从下至上建立问题的发现机制,健全有效的问责制度,践行严格的落实制度,这样,环境自动监测才不会处于失灵状态,企业和监管部门才会面对经济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刑事处罚的压力,尽职尽责,让企业的污染真相被“晒”在阳光下。( 单士兵)

【编辑:刘彦领】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