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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溺亡女童被拒评见义勇为 专家称应避免模仿

2014年07月03日 13:3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4月22日下午,四川达州市大竹县8岁女孩小微为救落水小同伴,不幸溺水身亡。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曾打算为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却因为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不提倡、避免盲目模仿等原因,未获得批准。

  在4月22日下午放学以后,小微与伙伴一起到院子前的小河沟边捡田螺。由于河边湿滑,地形倾斜,一名小伙伴不小心掉落到水里头,小微等几名小伙伴就上前施救,随后小微也不慎掉落水中,而后落水的小伙伴挣扎着上了岸,但是小微却没有能够上来。事发以后,当地政府为小微家庭组织进行了募捐,并对小微的救人事实进行了确认,表示说将为其上报申请见义勇为称号。

  据小微的父亲说,女儿于4月24日下葬以后,他便为了女儿的见义勇为称号的事情奔波,当地的周家镇政府他跑了七八次,后来又到大竹县综治办专程咨询,可是得到的答复都是一样的:条件不够。

  大竹县综治办的负责人表示,他们曾就这个问题专门咨询了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回复意见的理由主要是有两点:第一个就是在《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中,对于未成年人实施这种行为没有明确的规定;第二是小微属于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在没有自保能力或不明确危险的情况下实施救人,不具备见义勇为的相关要件。据他们介绍,大竹县综治办曾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咨询了相关专家。专家也表示说,对未成年人实施相关行为时,建议是见义智为、见义巧为,不提倡见义勇为;同时,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不提倡、不宣传、不鼓励,避免盲目模仿。据他们表示,通过会议讨论,大家就形成一致意见,建议不为小微申报评定见义勇为称号;另外,对于其家庭的具体困难问题,由相关部门按照政策规定予以帮助。(记者 贾宜超)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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