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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本级医保定点服务机构7月11日前受理申报

2014年07月03日 14:02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省医保中心2014年省本级医保定点服务机构联网确认工作日前开始受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7月11日前都可以向省医保中心申报并联网确认。

  此次申报范围是已取得省本级医保定点资格但尚未确认的医疗机构和药店。2013年1月1日前取得定点资格的,如果在今年12月31日前仍未联网,今后需重新申报定点资格;2013年1月1日后取得定点资格的,资格的有效期为2年。(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陈茜)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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