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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农村居民收入倍增规划:2020年城镇化率达58%

2014年07月03日 15:03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为促进我省农民快速持续增收、缩小城乡差距,近日,省政府印发了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农业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等26个省级部门参与编制的《陕西省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倍增规划》。

  《规划》指出,为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从今年起,我省将按照“四化同步”的要求,落实五项任务:即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着力促进就业创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强化政策支持保护,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建设幸福美好家园,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同时还将实施优势主导产业提升、区域特色产业培育、农户二三产业发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县域工业化推进、社会保障促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十大行动,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规划》要求,到2020年,我省将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达到20万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620个;通过实施灌区配套节水改造等重大工程,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550万亩;实施城乡一体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城镇化率达到58%,力争20%以上的中心村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森林覆盖率达到45%;建设25个省级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带动农户户均增收5000元;建设20个整镇连片现代粮食基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总产量达到1400万吨,自给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95%;实施脱贫致富行动,贫困人口年人均收入达到10600元,年均增长22%,与全省农民收入比缩小到1∶1.6,实现“两不愁、四保障”。到2020年我省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超过17000元,城乡收入比缩小到2.5∶1左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规划》强调,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财政预算支出稳定增长机制,财政支农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每年至少提高0.2个百分点。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各项政策法规,将农民收入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省上每年对农民收入增长幅度靠前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对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连续两年在各市排倒数第一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记者 程伟)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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