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杜绝二进宫不能光指望家庭
参与互动(0)近日,《广州日报》记者前往乐昌监狱采访,发现艾滋病犯改造面临一个矛盾,即:监狱里面的管教方法比较人性化,能够帮助他们燃起重返社会的信心,但出狱之后,一部分人却难以得到社会家人接纳,导致出现二进宫、三进宫的现象。
这个矛盾的根源,其实在于环境——首先,一个人走向犯罪,背后往往会存在一个容易导致犯罪的心理结构,比如,特别冲动、特别自卑,侥幸心理特别强总以为犯错会有人兜底等等。这些心理结构是在成长环境中慢慢形成的。简单点说,就是大田不好,苗子长歪了。当遭遇触发事件,比如冲突、受到贬损、监管暂时缺失等情况,这类心理结构就可能导致很严重的后果。
到了监狱,现代的改造会引入一些心理学的手法,营造出一个人性化环境,逐渐把苗子扶正——对于冲动的,会处理他内心的愤怒;自卑的,会提高他对自己的认定;侥幸心特别强的,会帮助他产生合乎实际的认知。慢慢的,容易导致犯罪的心理结构就会得到调整,犯罪人员会看到自己的问题,从而产生改变和重新融入社会的决心。
但问题是,犯罪心理结构往往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在“大田”里泡出来的,现在通过改造来“扭一扭”,改变会比较脆弱。出狱以后,如果挪了块好田地,那么刑释人员的心理转变会趋于越来越成熟稳定;但如果环境丝毫不变,依然是当年那个把他们培养成罪犯的家庭和圈子,同时刑释人员也没有别的路可以选择,那么,他们也有可能再次被泡成罪犯。
报道里就提了一个例子:一个刑释人员回家,整村人出来把他堵住,给他3000块钱,叫他别回来了——这种环境下,你叫刑释人员能到哪去?如果自生自灭,说不定前面又是一个深渊了。
当然,要改变这样的环境是挺困难的事。刑释人员身边的人会有种种顾虑也是人之常情。所以,把刑释人员走向新生的希望全部押在“家庭自觉接纳”上,有时也未必现实。
在这种情况下,为刑释人员提供更多人性化的社会环境,把帮扶变成立体化工程显得尤为重要,社会、家庭、社区等都应该包含在内——而希望日后,就这个问题,会产生更多的讨论。
(子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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