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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统医保待遇:大病治疗费用超额部分报销70%

2014年07月09日 14:1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筹备多时,广州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即将迎来大调整。7月8日至7月22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关于明确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3个文件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

  上述3个文件将整合广州现有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以及城乡居民医保的469万参保人,统一按152元/年参保缴费标准、统一医保待遇。此外,今年9月起,在无需另行缴费的情况下,广州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将可以享受大病医保的二次报销待遇,其超过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外的医疗费用,将由大病医保基金报销70%,连续参保满5年的参保人,大病最高报销额度可达到18万元。(记者/张西陆 通讯员/穗人社)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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