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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学生殴打男孩致死:当地为死者家属提供法援

2014年07月09日 19:56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记者今日从河北蔚县县委宣传部获悉,2014年6月28日下午7时33分,蔚县柏树乡派出所接到电话报警称:在该乡永宁寨村村口路边有一小男孩昏迷。柏树乡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后,将小孩送往最近的西合营中医院抢救。6月30日张某某因颅脑损伤医治无效死亡。

  据蔚县刑警大队初步侦查:不幸去世的小男孩名叫张某某,2006年2月22日出生,系蔚县柏树乡柏树村人,就读于柏树乡中心学校。

  2014年6月28日下午3时许,在柏树乡永宁寨村委会前娱乐场玩耍的陈某某、徐某、徐某某等人无故萌生了殴打他人的想法,遂一致同意到柏树村寻找殴打对象,走至柏树村娱乐广场前的菜摊,发现了张某某。陈某某、徐某、徐某某等人强行将张某某用电动自行车带至永宁寨村委会前娱乐广场,会同已在此玩耍的李某某等孩子对张某某进行拳打脚踢,而后又将张某某拉至永宁寨村委会后的玉米地里,进行二次殴打,至昏迷罢手,后众人将张某某抬至永宁寨联通公司机房东公路边散去。6月30日张某某因颅脑损伤医治无效死亡。

  经蔚县警方侦查,涉案殴打张某某的共十一名参与者,案发时所有十一名涉案人员均不满14周岁,其中年龄最大的2000年8月9日出生,年龄最小的2004年11月27日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事件发生后,蔚县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工作小组。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调查范围与力度,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司法局和法院为死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记者孟晓光)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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