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上半年查处市管干部20宗20人同比翻倍
昨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举行的定期新闻发布会。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梅河清通报,今年上半年,广州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53件465人,其中查处的要案93件95人,含市管干部20件20人,同比大幅攀升100%。
梅河清通报称,今年1至6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53件465人。其中,要案93件95人(含市管干部20件20人,同比大幅攀升100%),处分230人;初核率同比增长21.5%,立案数同比上升45.7%,要案率达到20.5%。严肃查处了市质监局原局长梁建清,市人社局原局长崔仁泉、市交委原副主任杜良英等一批大要案。
梅河清还透露,通过查案发现一些领导干部利用配偶、子女、亲属谋取私利进行“曲线敛财”成为一种经常的手段,“这种情况占上半年全市要案的1/3,即95个案件中占到31件,证明这个量还是比较大。”
“比较典型的是几年前查处番禺原区委书记梁柏楠,他的整个家族都在番禺搞工程,从土建、招标、绿化、消防都有,七大姑、八大姨都参与番禺的工程,哪怕一个很小的工程,梁柏楠都打电话过问,直接插手使家族谋利益,使大部分家族卷入了家族贪腐的漩涡。”
“查处花都区原区委书记潘潇,为了挽留住他的岳父岳母及年轻的妻子,他在花都别出心裁搞了‘流金山庄’,让他岳父岳母管理,从此把亲人都卷入了腐败的漩涡。”
最后,梅河清援引了林则徐的一段话,警示党员干部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钱多增加其过;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钱多损其子。”梅河清说,我们从严管制配偶、子女,防止腐败家族化,也是对亲人最深切的一种爱。
特点
三分之一属“曲线敛财”案
●涉案类型相对集中
从案件类型来看,贪污受贿案件178件、妨碍社会管理秩序案件118件、失职渎职案件67件,占案件总数的80.1%
●涉案金额呈上升态势
从涉案金额来看,100万元以上的有35件,占上述案件总数的14.3%,分别比去年和前年同期增加16.1%和59.1%
●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特点明显
上半年,涉嫌受贿行为的案件共136件,同比上升16.2%。主要是利用手中的审批权、处置权、人事权等,直接插手或干预土地批租等热点领域的经济活动,收受贿赂
●“曲线敛财”成常见手段
有的利用职权要行贿人“赠送”股票给配偶子女,有的为亲友谋取工程项目和人事编制,有的为他人谋利后由亲属收受贿赂。涉及此类问题,占要案总数的33.3%
●群体性腐败 人员增四成
上半年共查处窝案、串案人数占总人数的24.5%,同比增加41.3%。有的单位“一把手”与属下单位领导上下串通,沆瀣一气,中饱私囊
●权力集中单位
出问题占两成
在查处人员中,属党政机关且审批权力较集中单位的有94人,临近退休或调离岗位的有71人,分别占总人数的20.2%和15.3%
●农村涉腐案件
今年居高不下
上半年共立案查处村干部违规卖地和侵占征地款、村干部滥用权力垄断村集体资源以及发生在村委换届中的贿选案件138件,同比上升76.9%
( 记者张林、见习记者李静、通讯员穗纪宣)